• 551609197/2024-00112
  •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政协提案
  • 2024-09-29
  • 2024-09-29
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115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姚蓝委员:

您提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提案》已收悉。诚挚感谢您对郑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所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能对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法规标准,明确主体责任”

我局承担《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起草工作,并推动及时出台。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办理流程、证照规范、信息公示、规章制度、场所安全、培训材料、教师资质、资金监管等各个方面。

二、关于“费用全过程监管,保证公开透明”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郑州市学科类培训价格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定价,非学科类培训价格要体现公益属性,但并未规定价格区间。《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培训机构必须与消费者签订服务合同,明确退费事宜。机构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开设资金监管账户,通过预收费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目前郑州市四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白名单机构都已存入一定数额的风险保证金,白名单机构未发生退费纠纷事件,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三、关于“建立科学评价体系,优质均衡发展”

郑州市文广旅部门每年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一次清单式年检,各项逐一打分进行评价,且调研征集家长学生对机构的评价意见,不合格的机构需进行整改。此外,推动成立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倡导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不断促进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并计划通过评星定级、举办赛事、活动展演等方式,形成良好竞争态势、提升行业形象与影响力,实现行业机构百花争鸣、繁荣发展的目标。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共同推动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大发展大繁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