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曹建成委员:
您在政协郑州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豫剧数字化平台补贴的提案》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豫剧文化事业的关心和关注,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豫剧是我市的主要剧种,历史悠久,群众基础深厚,深受广大市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的喜爱。让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群体等相对难以接触更多娱乐方式的群体能够多看戏、看好戏一直是我局的重点工作之一。
为了传承发展豫剧等戏曲文化艺术,近年来,我市积极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发〔2015〕27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中共河南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1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7号)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大力促进豫剧繁荣发展。一是大力扶持和推进豫剧精品剧目创作,近年来创排了豫剧《斗笠县令》《老子·儿子·弦子》《都市阳光》《琵琶记》《锦娘》《单娘》《梨园故事》《黄河儿女》《杜甫·大河之子》等一大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奖项的豫剧精品力作,促进了豫剧艺术的传承和发展。二是持续组织实施“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舞台艺术送基层”“戏曲进校园”等惠民文艺演出活动,每年将数百场优秀豫剧送到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基层一线,在演出场次分配上向贫困村、脱贫村、南水北调移民村、派驻第一书记村等倾斜。线上传播方面,我局依托“郑州文旅云”平台,上传有省内豫剧院团正版高清优秀豫剧作品数十部,均可免费观看,并且我局组织开展的“精品剧目演出活动”、“情暖新春”文艺演出等活动中的豫剧演出也经常通过“郑州文旅云”平台直播,市民群众都可免费在线观看。
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线上豫剧资源匮乏、质量不高,群众尤其是农村中老年群体获取优质豫剧资源难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您提出的对传播河南优秀豫剧剧目互联网平台购买版权进行财政补助,并建立豫剧数字化长效补助机制等建议,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鼓励豫剧院团占据互联网阵地。当今时代人们的生活方式高度依赖手机,手机上的媒体和短视频平台是现代社会的重要传播途径之一。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鼓励豫剧文艺院团积极利用手机互联网平台,开设并运营好直播和短视频平台账号,积极上传整戏、折子戏、创排花絮、豫剧知识讲解普及类视频。二是积极推广成功运营经验。部分豫剧团和演员个人拥有较为丰富的互联网媒体平台运营经验,积累了相当一部分戏迷粉丝,我局计划适时邀请一些典型代表以座谈会的形式向戏曲院团传授互联网平台运营经验。三是积极争取建立奖补政策。我局将积极建立郑州市优秀豫剧剧目清单,并争取对郑州市戏曲院团在指定平台上传清单内拥有单一版权的豫剧剧目,且播放量达到一定数值的,进行适当补贴。
二、多渠道提升豫剧影响力。一是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各种媒体平台的合作,如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我局一直在积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进行郑州文旅推广,这其中也包含豫剧。下一步我局计划积极打造郑州文旅品牌,将包括豫剧在内的多种优势产品形成传播矩阵,提高豫剧在全国的知名度。二是继续优化“郑州文旅云”平台,争取上传更多高质量豫剧剧目,优化平台用户体验,积极提升平台影响力。三是继续开展“舞台艺术送基层”活动,将国有豫剧院团优秀作品送到百姓家门口,并且继续优化场次分配,尽量将豫剧送到需求最大、资源最匮乏的群众身边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豫剧文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豫剧事业发展,共同推动我市文化艺术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打响“天地之中、黄帝故里、功夫郑州”城市品牌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