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曹建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黄河游览区(黄河地质公园)应当对郑州市民免费开放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黄河文化公园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再次对您为该提案所做的认真准备及严谨的态度表示敬意。我委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园区适宜免费开放的特点,提出了适宜园区免费开放的条件和建议,我委认为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门票走向低价、免费是必然趋势,但转型困难不言而喻,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园区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黄河文化公园始建于1970年,当时主要是负责郑州市市区的城市源水供应和沿线农业灌溉用水。后依托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文化底蕴发展旅游业,经过近50年的开发和建设,已建成了40余处景点,绿化荒山8000余亩,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成为一处集观光旅游、科普研究、园林绿化、弘扬黄河文化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1981年3月,市委市政府为了加强对邙山风景区统一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领导,撤销郑州市邙山建设指挥部和郑州市邙山提灌站,设立郑州市邙山管理处(正县级事业单位),企事业编制暂定六百人。1981年4月9日,更名为郑州市邙山公园管理处。1981年4月20日,更名为郑州市黄河游览区管理处。2002年11月,因创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需要,更名为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07年7月,郑州黄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9年7月,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理顺景区管理体制,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机构更名为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黄河风景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2009年12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晋升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19年12月,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讲好“黄河故事”,市委研究并报请省编委同意,将原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管理委员会。
(二)投资回收
郑州黄河文化公园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属于国有资源,公园管理难度大、成本高,在古建保护、道路建设、环境卫生等方面需要投入大量资金,鉴于纯文化项目投资大、回收期长,因此,资金的回收只能依靠门票收入。如象征性收取门票或免票,园区的建设资金将无法回收,财政将无法维持景区的正常运行。
二、关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区域的有关问题
根据郑州黄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第三章旅游开发与组织中提到,目前园区旅游分成桃花峪、汉霸二王城、五龙峰三个景区独立管理。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管理委员会仅管理五龙峰景区。
目前,园区处于总体规划的中心控制区,其管辖范围只有7平方公里,且门票收入仍占据景区所有营业收入的一半以上,商品销售收入所占总收入比重不到3%。这就需要景区打破主要靠门票收入的单一经营模式,以旅游休闲功能为主导,辐射产业链两端的产业集聚化发展模式,使景区经营收益综合化。对于不涉及文物保护因素的景区,有更多选择,可以从整个旅游产业链的角度提升创收,积极开发旅游商品、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等新兴增长点。但园区在2010年已成功晋升为国家级风景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4号《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章保护第二十四条规定: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综上,园区在职人员(700人)工资及日常经营管理支出在短时间内只能主要依靠门票收入,若目前实行免费开放,确实困难重重。
风景名胜区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出售的必要性
做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管理工作;要合理利用风景名胜区资源,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
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解释,风景名胜区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出售是十分必要的,第一,游客进入风景名胜区,在享受风景名胜资源的同时,不可避免会对风景名胜资源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保好风景名胜资源,以便更多的游客能够享受这些风景名胜资源,需要对进入风景名胜区的游客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保护景区内的资源,维护景区内的设施。第二,从各地实践看,正是绝大多数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有力地行使了门票专营权,才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提供了资金保障,也才为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9年,国家提出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郑州市政府积极推动,已经编制了黄河流域郑州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郑州黄河文化公园是其重要的组中部分。由于生态保护的要求,公园已将有污染可能性的业态进行了关停,包括宾馆、饭店等。在引进二次消费方面,由于生态保护和水源地的要求,在实施中公园非常慎重,截至目前在公园的二次消费项目屈指可数。
公园大部分人员的工资和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来自于门票收入,门票的价格也已按上级的部门的要求进行了下调,目前维持正常运转尚且勉强,如果取消,会对公园的运行造成巨大影响。
四、风景区与市内公园绿地性质有所不同
市内公园、广场为政府财政拨款修建的,其日常的维护、管理都由财政拨付资金,而园区的建设、发展都要自筹资金,门票收入作为目前园区的主要收入,如取消门票收入会影响园区今后的发展和建设。降低直至取消园区门票虽然符合国际趋势,但园区达到免费开放的状态,不再去依赖门票为生,需要有一个前提,就是旅游经济发展要健全,能通过多种途径获得财政收入。
另外园区资源属于国有资源,如需免费开放须政府及国资委、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律程序研究、办理。
五、今后发展趋势
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门票走向低价、免费开放是必然趋势。从欧美等旅游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旅游收入的提升很少是靠景区的门票来拉动。政府不断加大对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建成的景区的投资力度,发挥其公益属性。同时景区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景区运行管理成本。但免费开放的前提是相关产业链的匹配,也就是说服务打造、体制革新才是景区的方向。
景区免费开放其实是反映出社会的进步,促使更多的人从办公转向休闲。对于景区及其相关部门来说,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服务,因此,应规范和完善对景区容量的控制、做好旅游动态信息的发布,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实现平稳过渡。而普通游客要在出行前做足功课,关注景区旅游信息动态,合理选择出行线路和景点安排,做到理性出行。
所以,尊敬的曹建成委员,您的提案建议我委非常赞同,但目前种种条件限制无法立即执行,待黄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批复、体制及管理范围明确后,我委将努力按照新职能转变经营方式,并会坚持继续向市政府提交申请,逐步实现免费开放。非常感谢您对郑州黄河文化公园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公园更多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