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24-00175
  • 郑州市教育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4-09-27
  • 2024-09-27
关于取缔无证办园 规范办园行为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037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志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无证办园 规范办园行为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郑州教育的关心关注。如您所察,无证办园、不规范办园情况的存在对幼儿教育秩序、幼儿身心健康以及师生权益保障造成威胁,且对幼教行业的有序和高质量发展造成负面影响。您提出的取缔无证办园、规范办园行为的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对于推动我市幼儿教育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办幼儿园基本情况

依据统计年报数据,我市共有民办幼儿园1428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69.12%,在园幼儿23.32万人,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57.11%;全市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量占比在国家中心城市中居前列,比全国平均占比(43.77%)高13.3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占比(57.65%)低0.54个百分点。

二、无证幼儿园治理举措

近年来,郑州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无证园治理工作,一直将取缔无证办园、规范办园行为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并全面落实《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过全面排查、分类处理、依法取缔等一系列措施,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做法包括:

(一)全面排查摸底

按照教育分级管理权限,幼儿园由各发开区、各区县(市)直接管理,市教育局统筹督促县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全面摸清无证幼儿园情况。

(二)分类处理与依法取缔

根据排查情况,对无证幼儿园进行分类处理。对符合基本办园标准但证件不全的,引导其补办手续;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但存在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达不到独立办园条件且无安全隐患的,考虑进行整合或联合办园;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监管与扶持优质幼儿园

在取缔无证幼儿园的同时,加强对合规幼儿园的监管力度,规范其办学行为,提高其教育质量。同时,积极引导和扶持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扩大规模、提升质量,以满足广大家长和幼儿的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遏制无证办园情况,保障幼儿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我市幼儿教育高质量发展,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予以规范:

(一)继续加大排查力度

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对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摸清底数。

(二)强化分类处理与依法取缔

指导县区对排查出的无证办园进行更加细致的分类处理,确保无证办园得到妥善处理。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联合相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复查复核、强化社会监督等,确保无证幼儿园问题不反弹。

(四)加强宣传引导与社会参与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无证幼儿园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其支持配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幼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充分吸收您的建议,多举措推动我市幼儿教育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为孩子们的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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