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24-00184
  • 郑州市教育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4-09-27
  • 2024-09-27
关于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不应有学制之分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042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阴志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不应有学制之分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资助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从制度上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同年,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84号),中职学生资助由此开端。随后在2009年、2012年、2015年经历了3次政策调整,构成了现行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主体框架,即: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现实施主要政策为:2023年,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23〕171号)。具体资助项目如下:

(一)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金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连片特困地区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进行资助。

2.国家免学费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按不同专业收费标准相应免除学费。

(二)经费来源

郑州市市属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资金由中央、省、市财政按60:8:32的比例分担。

二、发放情况

2021年8月,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防范化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领域存在的风险,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9号)。文件明确规定:与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学生学籍重复的学生不得申请中职资助。

(一)河南省艺术职业学校资助发放情况

河南省艺术职业学校规范名称应为河南省艺术职业学院,系省属高校,其学生资助业务由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管理。经与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确认,该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籍重复部分学生因不符合现行中职学生资助政策,无法发放资助资金。

(二)郑州音乐艺术中等专业学校资助发放情况

一是应助尽助。对学校符合政策规定的困难家庭学生足额发放学费补贴。2023年秋季学期,经学校评审申报郑州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按照政策规定审核确认后,为该校31名学生发了免学费补助资金2.925万元。

二是政策限制。2023年,学校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与有义务教育学籍重复的学生不符合相关资助文件要求,因政策所限这部分学生无法享受资助资金。

三、下步建议

对上述学校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但又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建议学校按照国家资助政策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指导和督促我们工作。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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