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新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积极推进我市教育强市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强市建设的关注与支持,诚恳接受您在提案中对郑州市教育强市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也真诚希望您继续给予更多的支持。
一、坚持高位引领,笃定郑州市教育强市建设目标任务
郑州市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总目标,在顶层设计上绘蓝图,做好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为未来五年发展定目标、明思路,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学有优教”的期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打造教育高地。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进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育强市规划工作,将教育强市纳入郑州市教育局2024年十项重点工作,筹划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出台教育强市建设系列方案,高位谋划设计建设目标、路径和措施,为加快教育强市、教育高地建设绘好蓝图。
(二)专项研究,谋划项目
市教育局各业务处室围绕教育强国、教育强省、教育强市,组织研究2024年拟出台教育强市分方案,初步拟定基本框架、措施及目标、主要创新点等。目前,共收集各类方案19个,涉及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学前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减轻中小学学生负担、建设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新优质学校高质量发展等多项具体工作,为下步纲要编制提供了方向。
(三)互相融合,有序推进
市教育局充分运用省市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时机,坚持把教育强市规划放在“十五五”规划制定的大盘中,统一思考、集中谋划,紧紧围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板块,聚焦关键领域关键任务,推动带动性好、示范性强、受益面广、影响力大的项目建设。
二、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基础教育办学模式与招生改革
(一)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
印发《郑州市深化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深化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目前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集团200个,参与学校875所,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64%,二七区、管城区、新郑市、荥阳市集团化已经达到100%。实施市级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创建评比工程,已评选市级优质教育集团51个,35个被评为省级优质教育集团。各教育集团内部统筹资源,强化交流,打通学校之间的壁垒,逐步建立起资源共用、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有效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内涵发展的通知》,对集团化办学的组建程序、集团规模、内部治理、内涵提升、考核评价、退出溢出机制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尤其是提出了集团化办学应在同一学段内进行,原则上不再审批跨学段教育集团,有效维护了我市教育秩序,持续推进教育集团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新优质学校成长
印发《郑州市新优质学校高质量发展促进方案》,发挥教育主流价值导向作用,推动育人方式变革、治理方式优化、教师队伍提升,不断优化课程体系结构、课堂教学方式、教育教学内容,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每一位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发挥教科研支撑、专业引领、质量评价、队伍建设、家校共育等作用,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打造一批教育理念科学、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效明显、社会声誉良好的新优质学校,树立新时代家门口好学校的价值标杆,探索学校变革新路径,形成新优质学校价值引领作用和办学示范效应。2027年,市级新优质学校扩大到300所左右,其中高质量引领校80所左右。
(三)规范基础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印发《郑州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细则》,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加强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管和工作指导,涵养基础教育发展的良好生态。落实国家和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优化招生入学流程,精简资料、流程,“容缺”办理,随迁子女实现了“应入尽入”,与户籍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享受同等条件教育。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一依据、一结合”的中考改革模式,稳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使用,稳妥推进中考招生方式改革,在高中学校大体均衡的前提下探索逐步减轻中考压力的具体举措,稳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升学工作。
三、坚持才岗匹配,稳妥推进校长、教师区域性交流
(一)以县为主开展教师交流轮岗
为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市教育局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县(区)域内义务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在现所在学校连续任教达到6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轮岗;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或6年后的校长、副校长,原则上应交流轮岗。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全市教育系统着力实施城镇教师赴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工作,印发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支教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职业学校除外),各区县(市)辖区内的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各开发区辖区内的城镇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开展教师支教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城乡教师交流工作。
(二)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郑州市教育局联合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市级部署、县级实施的原则推进县管校聘改革,由区县(市)党委政府统筹牵头,由县级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协同实施,由县级教育部门和辖区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结合县域实际,以集团化、学区制、中心校等为基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行县管校聘、跨校竞聘、统筹调剂,实现教师由“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
(三)探索集团化办学改革
郑州市教育局联合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发挥名校示范引领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采取组建教育集团、“名校+”工程、学区制,以及区县协同发展等模式,形成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良好发展态势。采取集团总校负责制下的人、财、物统筹管理的集团化办学模式,集团同一法人,实行一套班子、一体化管理,通过“优质校+薄弱校”“优质校+乡村校”“优质校+新建校”等形式组建紧密型教育集团。实行总校长负责制,各成员校分别派驻一名执行校长,接受集团总校长统一领导与管理,主持校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坚持考核选拔,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目标驱动
(一)制定合理的选用机制
市教育局通过调研北京市、上海市、许昌市等省内外10余个试点城市先进经验,起草了《郑州市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草稿)》《郑州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工资的实施办法(草稿)》,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印发了《郑州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校长职级制工作稳步推进,校级职级制的实施将会拓宽校长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打破校长流动的壁垒,为郑州市各区县(市)校长交流任职提供便利的条件。
(二)建立科学的考核方式
坚持定性与定量兼顾、平时与年终对接、考事与考人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手段,既看结果又看过程,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知情人说,从实事、实情、实绩中看能力,从要事、急事、难事中看担当,不断增强考核的区分度、精准度、识别度。
(三)突出正确的结果运用
突出对考核结果的正确运用,坚持“奖优”与“罚劣”双向发力,选树敢于担当作为先进典型,把考核成绩与单位等次、班子等次、干部等次挂钩,作为局党组加强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发现、培养、使用、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考得好的用得好,对不会干、不想干、不能干的做出调整,真正做到奖惩分明,能上能下。市教育局每三年进行一次学校干部换届,中层干部竞争副校级,会有一批干部脱颖而出,市属学校的校长与新任及原任的副校级干部实行双向选择,有力促进了副校级干部的交流任职。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