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24-00066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政协提案
  • 2024-09-02
  • 2024-09-02
关于培育高水平创新平台载体持续提升创新能级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079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吴再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高水平创新平台载体 持续提升创新能级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高质量建设和运行创新平台体系

(一)对接国家科技战略,推动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积极融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配合继续做好中铁工程装备申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工作,跟进河南农业大学申报小麦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工作和郑州机械研究所开展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做好“中原之光”、超算中心、“曙光8000”等项目的科技服务保障,配合省市相关部门列入科技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范围,推进大科学装置项目布局落地郑州事宜。推进河南省科学院重建重振与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建设“三合一”融合发展,积极争取嵩山实验室、神农种业实验室、龙子湖新能源实验室等省实验室进入国家实验室基地或全国重点实验室行列。截至目前,我市现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63家。

(二)强化服务保障,支持省级创新平台建设运行

协调推动13家在郑河南省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工作,积极与财政局、郑东新区、高新区、中牟县等有关部门对接,做好嵩山实验室、黄淮实验室、天健先进生物医药实验室等实验室在郑建设运行的服务协调工作。及时跟进落实省委关于河南省实验室督查调研报告反馈问题的整改推进工作,做好服务保障。落实省科技厅工作要求,做好2024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审核推荐工作,配合发展改革委完成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配合完成省级重点实验室第一批重组工作。截至8月底,我市成功重组河南省重点实验室99家。

截至目前,我市现有河南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省级创新平台2197家,为打造国家级创新平台“储备力量”。

(三)打好创新基础,加强市级创新平台建设

启动2024年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后续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等工作正抓紧推进。加大一流大学(科研机构)郑州研究院引进力度,推动规划引领与一院一策、一机构一策紧密结合,打造高水平科技研发中心、高效率成果转化平台、开放式创新创业空间,形成具有影响力的科学园区。 

截至目前,我市现有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市级创新平台3356家,为争创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奠定基础。

二、完善创新平台产业布局

(一)强化政策支持与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创新政策环境,出台《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5号),印发《郑州市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奖补实施细则》(郑科规〔2023〕5号)以及《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郑科规〔2023〕6号)等细则,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双创”载体等,提升创新平台的服务能力等,为创新平台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对新创建或实现优化重组进入新序列成功的重点实验室等国家高能级创新平台,给予在郑注册的牵头单位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2024年,开展郑州市高能级创新平台奖补申报工作,受理7项,拟安排奖补资金1600万元,充分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争创高能级创新平台。

(二)聚焦经济发展特点和产业基础,高标准建设建立创新平台。以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为契机,促进在郑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调整研究方向,充实骨干研究力量,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网络空间先进防御、极端材料、动物免疫等领域,鼓励高校院所谋划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围绕提升知识创新能力、学术影响力和经济社会支撑力,推动研究领域、研究方向相近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推动盾构及掘进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及仪器设施资源向社会开放。

围绕优势基础研究领域,加快形成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支持郑州大学建设超短超强激光平台,鼓励高校院所牵头谋划新一代正负电子对撞机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对成功落地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聚焦高端装备、信息科学、生命健康等领域,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创新生态建设专项,强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撑作用。

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在隧道掘进装备、超硬材料、作物育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争创国家级平台。加快推动地下工程装备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促进科研与产业紧密衔接。

(三)发挥创新平台功能,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创新平台为核心,构建跨领域、跨行业的协同创新网络。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攻克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发挥创新平台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创新策源作用,鼓励创新平台依托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实施参与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共同开展技术研发,积极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加强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实现知识共享和技术创新。组织实施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下放科研项目立项及管理自主权,扩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

三、优化创新平台评价体系

(一)差异化设置创新平台建设条件。《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对申建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条件进行了分类设定,为创新平台的评价提供了标准依据。 如企业申建创新平台,要核验企业营收能力、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成果、研发人员构成、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高校科研院所申建创新平台,主要核验是否属于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或特色学科,是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是否承担并完成过重大科研任务,以及知识产权成果、科研队伍建设和科研实验条件等。

(二)分类明确创新平台各方的管理职责。《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对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主管部门、统筹部门进行了明确,为创新平台的评价实施奠定了主体基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统筹安排中心和实验室的规划布局,指导建设(依托)单位组织开展相关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对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建设(依托)单位的分类指导。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协助市科技局做好建设和运行中的相关事项。依托单位负责中心和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建设和运行所必需的场地、资金、物资、人才和政策保障等。

(三)探索建立创新平台评价标准。根据不同创新平台的目标任务,围绕技术能力、创新成果、创新管理等方面,探索建立完善符合创新规律、差异化的创新平台指标,为下步我市创新平台的评价和重点实验室重组提供参考标准。对科学研究类平台,应重点考核评价其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上取得突破的能力;对技术研发类平台,应重点考核评价其引领技术攻关,支撑产业技术创新的能力。通过分类评价与支持,引导创新平台不断提质增效。

                                 2024年9月2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资源处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吕忠洲                         联系电话:6717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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