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24-00204
  • 郑州市教育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4-09-27
  • 2024-09-27
关于在学校设立、扩大医务室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083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白向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学校设立、扩大医务室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学校卫生室和校医的职能定位

2008年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印发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关于中小学校卫生室职能和校医配备要求如下:

(一)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二)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二、我们的做法

(一)积极推进学校卫生室建设,规范管理运行(建议一、四、五)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医队伍和校园医疗卫生服务站(卫生室)建设的方案>的通知》(郑办〔2020〕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2021年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了《郑州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基本标准》,规范了卫生(保健)室的基本功能、设置要求、人员配备要求、建设标准、日常管理和验收等重要环节。

中小学卫生(保健)室纳入学校达标建设体系管理,即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内容。根据2023年统计数据,郑州市寄宿制和600人以上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含中职中专)1215所,完成卫生室建设的学校1123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277所),建设完成率92.43%。其面积、设施设备参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标准予以配备,主要行使预防保健、应急救护等功能,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新冠疫情以来,各学校配备了健康副校长,与医院建立“一校一院”“一院多校”机制,以便及时为学生提供更为专业的医疗服务保障。受校医人数、财力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市中小学校不具备超标准设立医务室的条件。中小学校卫生室在日常工作中接受教育、卫生行政等部门管理,一方面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同时还要接受卫生行政等部门的业务监督与指导。

(二)保障心理健康课程,加强心理教师队伍建设(建议一)

全市各区县(市)教育局和中小学紧盯“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课固定开设。全市中小学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达到3699人,其中专职742人;区县(市)教研机构均配备了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各区、各学校进一步加大心理教师招聘力度,如郑东新区在今年教师招聘中,聘用心理健康专业教师15名,占招聘总人数的4.4%。各区县(市)基本成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或心灵驿站,市区普通高中已全面建成标准化心理辅导室,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硬件建设正在逐渐成形。

(三)开展校医队伍调研,组织招聘、培训(建议二、三)

1.校医队伍建设长期存在的问题。校医工作涉及校园卫生环境和学生学习环境监督、师生健康体检与健康监测、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常见病防治、健康教育、红十字会工作等,内容繁杂。然而校医没有专项编制,入编困难;与学科类老师相比,薪资待遇低;职称最高只能到医学类中级,专业发展受限;学校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不能注册等等,这些关系校医切身利益的问题直接影响校医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质量以及队伍的稳定。长期以来,校医难招,招进来、留不住。

2.组织开展校医队伍调研及校医招聘。2018年我局先后下发《关于上报局直属学校卫生人员基本情况的通知》(郑教明电〔2018〕363号)、《关于加强学校卫生保健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郑教明电〔2018〕50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郑州市校医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措施、配备要求、校医职责等,对局直属学校校医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收集、核对,统计出配备缺口。2018年起,我局把校医配备情况作为局直属学校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在2019年局直属学校上报招聘计划时,由局编制人事处把关,优先招聘校医。2020年市教育局招聘到19名卫生专业人员(均有执业医师资质)分配到19所局直属学校,定编定岗,解决了部分局直属学校校医不足的问题。同时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以解决区县(市)校医严重不足情况,确保学校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

3.定期开展校医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为不断提高校医理论与实践水平,提升业务能力,郑州市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教育局围绕学校卫生与健康工作,每年确定不同主题组织所辖学校校医集中培训。培训聘请来自郑州市卫健委、郑州市疾控中心、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红十字会等专家、教授开展授课。在传染病高发期,我局也积极与郑州市疾控中心联合对局属学校的校医集中开展加强相关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应急处置水平。

4.目前校医队伍建设情况。2020年8月,时任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教育系统调研时指出:要研究把校医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系进行管理,将校医室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学校的服务站,选派具有全科医生资质的医务人员担任校医,解决诊疗水平不高问题,完善相关校医业务培训、日常管理等体制。同年11月,郑州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37号文。37号文明确2020年12月底之前完成寄宿制学校、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1名校医,消除校医空白点;2021年6月底之前完成寄宿制学校配备2名校医;2022年底在寄宿制学校至少2名校医基础上,实现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按照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校医。

校医编制和岗位待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市)核定的编制或岗位数量对应落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由教育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

明确了部门职责:市委编办指导各区县(市)编制部门核定社区卫生中心校医编制、岗位,保障移交在编校医编制身份;市人社局指导各区县(市)人社部门保障移交校医人员身份、工资待遇;市教育局稳妥做好现有校医队伍移交转换和校园医疗卫生服务站(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市卫健委要选派具有执业资质的医务人员担任校医,建立完善校医培训、管理体制,并履行好牵头责任,积极收集整理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中小学校卫生工作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研究解决。

2021年,郑州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了《郑州市中小学校医管理方案》,明确了校医职责、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关键问题。2021年12月,统计全市寄宿制和600人以上非寄宿制中小学校1160所,配备校医的学校1063所(配备2名及以上校医的学校217所、配备1名校医的学校846所),配备校医1327人。保证有1名校医的中小学校占比91.64%。随着疫情形势的变化,我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政策进行了调整。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2023年9月,统计全市寄宿制和600人以上非寄宿制中小学校1215所,配备校医的学校547所(配备2名及以上校医的学校169所、配备1名校医的学校378所),配备校医798人。保证有1名校医的中小学校占比45.02%。校医配备比例较2021年底减半。经与部分区县(市)教育局、学校了解,派驻校医撤回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思考

目前我市中小学校医配备不足、卫生(保健)室使用率低等问题确实存在。建议按照37号文件要求由市卫健委选派具有执业资质的医务人员补足校医数量,也可以通过返聘、聘请兼职校医、购买服务等多种渠道推进校医配备、稳定校医队伍,以确保学校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保证有“医”才能发挥“室”的作用,有“室”无“医”,“室”等同闲置。然而从根本上解决全市中小学的校医配备、卫生室建设问题,不是一家局委能解决的,需要市委市政府支持和协调,教育、卫生、财政、编办、人社等多家局委的共同研究规划。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上级反映校医配备、队伍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建设平安校园做好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郑州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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