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03/2024-00059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政协提案
  • 2024-10-12
  • 2024-10-12
关于促进郑州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2024009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晨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郑州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

着力解决民营企业投诉问题。民营企业诉求重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渠道反馈:一是通过12345便民热线反映。我市推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可通过电话、“郑州12345”APP、支付宝小程序、市长信箱、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多渠道反映,2023年便民热线转办群众各类诉求75.4万件,办结率、落实率、群众满意率分别达到99.3%、97.5%、96.3%。二是通过河南省民营企业诉求响应智慧平台反映。该平台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联合三十多个职能部门,建立民营企业诉求响应机制的重要工作内容,民营企业主可通过手机端、电脑端与政府部门沟通办事。该平台与省政府服务网链接,实现数据共享、有机贯通。广大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平台查询政策文件、反映问题困难、提出意见建议、了解办理进度,实现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有难必帮,可称为民营企业的“网上信访局”。三是通过省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反省。该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反映了大量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线索和优化政策措施、改进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省政府督查室经过梳理,或转交有关地方和部门研究办理,或直接派员核查,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为更好回应群众和和市场主体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政府督查室开辟了“督查回声”专栏,不定期发布省政府督查室直接派员核查或有关地方和部门反馈的问题线索办理结果。

着力化解空置商业楼宇。目前大量空置的“写字楼”、“商务中心”,暴露出我市楼宇经济存在人才支撑力不够、企业发展活力不足、政府职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为打造我市楼宇经济新高地,一是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培育。郑州市将紧紧围绕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和“十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双招双引”工作总目标,力争2024年新增10名左右顶尖人才、100名以上领军人才、1000名以上博士等青年科技人才、吸引20万名以上大学生来郑留郑就业创业,为楼宇经济提供人才支撑。二是加强政府财政资金扶持。目前我市正在探索将楼宇经济打造为“高精尖产业带+现代服务业集群+税源经济”的孵育平台,实现楼宇建设和招商引资类型的有效契合、政府产业诉求和楼宇承接产业的有效衔接、城市经济和楼宇经济的有效互补。目前,我市出台了《关于郑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经认定的新引进总部企业,按照在郑州市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1—5亿元、5亿元以上,分别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1.5%、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在本市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其本部租用办公用房,连续3年每年按租金3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购建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三是提高产业园区培育质量。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范小微企业园运营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把所有小微企业园纳入“万人助万企”活动,组织科技、税务、人社、城建、统计等成员单位定向开展减税降费、高企认定等政策宣传。同时,注重总部型、龙头型企业的招引和本土企业龙头培育,目前,全市重点监测小微企业园228个,其中,新建园区共155个(已开工104个)、建成园区73个(已认定49个)、已投入运营69个,总规划占地面积4.07万亩,总规划建筑面积5222.54万平方米。四是注重总部经济项目招商。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不动摇,持续“招大引强选优”,以“三个一批”活动为引领,以重点区域招商活动为抓手,隆重召开郑州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大会,大力实施《郑州市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郑州市春季招商行动计划》,一季度,全市先后举办第11、第12期“三个一批”活动,共签约项目140个、总投资2529.02亿元,中管世纪中原超级总部基地、国机金刚石集团、华润新能源总部基地项目(二期)、管城区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区域总部、上海城建集团中原区域总部等一大批总部经济项目签约落地,为我市楼宇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着力消除妨碍市场公平准入行为。我市严格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国一张网”“非禁即入”要求,扎实做好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建立了郑州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组,牵头负责负面清单的具体落实工作。为消除妨碍市场公平准入的行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发改体改〔2021〕1670号)部署安排和省有关通知要求,我市于2021年12月建立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各开发区、区县(市)及工作协调组各成员单位按季度对本地区、本单位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定期排查,同时,对标国家通报的相关案例,举一反三,对典型案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地实施。

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完善职能机构,市委编委批复在市发展改革委挂民营经济发展局牌子,设置民营经济发展处,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工作机构,为推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工作机制,推动市县两级纳入国家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立重点民营企业跟踪调研机制,初步梳理并向国家重点民营企业库推荐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企业226家。上半年,市县两级发改部门共组织召开各类民营企业座谈会47次,联系企业192家。搭建了“郑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梳理发布惠企政策1800多条,兑付企业资金超过80亿元,实现了从“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的积极转变。建立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门协调机制。经市政府同意,1月17日,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建立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门协调机制的通知》(郑发改体改〔2024〕16号),推动市直28个部门参与建立协调机制,市发展改革委承担协调机制办公室职能,进一步强化我市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的机制保障。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2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新春第一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明确:一是集中开展专项攻坚行动。聚焦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降低电费、压降气价、审批改革提速增效、规范监管执法、净化窗口服务、府院联动、招标投标全链条整治等八大专项攻坚行动,由相关市领导牵头推进,明确责任单位和职责分工,切实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攻坚清单”和“行动纲领”。理顺天然气价格,减少交叉补贴,预计2024年非采暖季企业用气价格每立方米至少降低0.2元;完善分时电价优化用电管理,切实降低企业综合用电成本。二是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化“四减一优”(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优流程)改革和“一网通办”改革,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累计打通101个部门系统,实现500个事项“免证可办”。三是持续强化企业权益法治保障。大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深度融合,差异化监管应用率达83.02%,充分体现“无事不扰”“有事必查”。

着力化解民营企业涉法问题矛盾。一是建立“五位一体”工作机制。近年来,市工商联通过与政法部门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协调机制,逐步形成“五位一体”法治护航民企发展工作体系。市工商联先后联合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警企联动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联合市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联合市法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市场主体合规经营依法加强企业及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工作联动意见(试行)》,联合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联合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5个文件,通过出台规范文件,建立健全政法机关与企业沟通联系机制,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渠道,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拓展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市工商联与市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渠道,通过在商会组织中探索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目前,郑州市工商联已培育商会调解组织21家,在线开展诉调案件4500余件,以特有的调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节约了解决矛盾纠纷的成本,又减轻了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工作压力,又及时有效地为民营企业提供各种帮助,用较少的精力和投入取得显著的社会效果。三是建立健全涉企问题法律服务机制。市工商联联合市检察院、市法院等12部门有序推动我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成立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按照有关程序成立了由126名成员组成的专家库。去年以来,联合市检察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业务培训500多人次,区县和本级工商联开展涉案合规案件72起。提升法院办案质效,1—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合同类纠纷88963件,结案72485件,结案率81.47%;破产案件债权清偿率为79.26%。

二、关于“强化金融机构支持力度,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的建议

今年以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加大金融服务力度,为民营企业进行金融赋能。一是推进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服务库,开展系列上市服务活动。上半年5次组织24家专精特新企业赴证监会资本市场学院、深交所开展本赋能对接会,组织5家上市服务机构和60余家专精特新企业举办赴美上市主题活动。二是组织银企对接。召开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银企对接会,共收集30余家企业3.7亿元融资需求。开展系列银企对接活动,136家企业与银行签订了授信协议,预计授信额度达到11.7亿元。三是扎实开展“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制订活动方案,筛选路演项目,向“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路演项目储备库”和“省基金备投企业储备库”推荐项目30个。组织11家企业参加了省专精特新企业投融资路演3次专场活动。举办了郑州市未来产业专场活动,6家企业进行路演,融资需求2亿元。四是开展“专精特新贷”融资服务活动。推动1215家专精特新及创新型中小企业在省“专精特新贷”平台注册,1124家企业提出融资需求,累计授信1083户,授信总金额达118.42亿元,放款总金额达到110.95亿元。

此外,我市成立郑州郑好融服务公司,全力打造和运营“郑好融”金融平台。围绕信贷业务全流程风险控制、用户使用体验、应用场景构建、运营分析等方面,将各类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与广大市场主体有机链接,实现了全市各区县(市)全覆盖、服务对象类型全覆盖。通过研究出台《关于推广“郑好融”平台、加快构建普惠科创金融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郑州市“郑好融”信贷风险分担补偿资金池暂行管理办法》《郑州市金融服务港湾建设试点方案》等,发布多样化融资服务产品,构建共享开放的金融服务超市,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得更多低成本资金支持,有效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截至去年12月31日,“郑好融”平台入驻用户85.4万户(其中市场主体60.52万户),全年新增75.9万户;入驻金融机构111家(驻郑21家商业银行均已入驻),发布各类金融产品227个,产品对接率达66.3%;解决各类融资需求超2.7万笔,全年新增近2万笔;实现融资授信310.88亿元,全年新增111.38亿元;平台融资中75%为小微企业信贷,89%为信用贷款,新增贷款户均54万元,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利率年化4.39%,切实落实普惠金融支小支微。

市工商联通过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联系,持续搭建完善企业常态化金融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模式。一是加大对“郑好融”平台的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各区县(市)工商联、各直属商会等组织,借助市工商联官网、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平台知晓率和注册率,利用工商联十九届三次执委会议期间,邀请“郑好融”平台服务公司做宣传推介。二是联合市金融局在高新区、中牟县设置小微企普惠金融服务港湾,实现金融“活水”精准滴灌中小微企业,助力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三是做好跟踪问效调研,及时反馈企业诉求。围绕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及郑好融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走访市直属商会、企业,组织召开座谈会,开展线上线下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有关融资方面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132条;同时,与中原银行郑州分行、邮储银行郑州分行、农业银行郑州分行、建设银行郑州分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开展座谈交流,了解掌握金融对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支持情况第一手资料。将问题进行梳理,形成调研报告,将相关问题报送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做好产品优化服务。

三、关于“建设科学的人才队伍,夯实创新基础”的建议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我党的一贯方针和长期政策,郑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人才培养与引进方面,郑州市坚持把人才作为战略性工程来抓,厚植人才竞争政策优势,为城市创新发展不断注入新活力,先后推出“智汇郑州”系列人才计划,去年新出台了“郑聚英才计划”,推出支持范围更广、含金量更高、激励措施更实的20条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以“郑聚英才计划”为依托,从以下六个方面,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一是推行“一事一议”,大力引进顶尖人才。围绕国际一流新型研发机构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人才需求,采取量身定做、针对性邀约、同行专家举荐等方式,精准引进全球顶尖级人才、旗帜性人物,“一事一议”提供个性化支持,最高可给予1亿元综合资助。

二是聚焦重点产业,大力引进领军人才。聚焦服务保障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元宇宙、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培养急需紧缺高端人才,认定为A、B、C、D类高层次人才后,分别对用人主体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引才育才工作经费支持。对A、B类人才领衔的高端创业团队、高端创新团队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1000万元项目资助,对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项目资助。对以项目形式引进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和团队,给予用人主体最高60万元资助。

三是强化资金支持,大力引进青年人才。一是面向重点企业和市属高校、公立医院、研发机构,遴选一批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博士),给予10万元培养经费支持;遴选一批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人才领衔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5万—10万元资助。二是对设立国家、省级、市级博士后工作平台的我市用人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助;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10万元生活补贴,国(境)外优秀博士后提高至15万元,资助期限为2年。三是对我市企业引进的博士后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国(境)外优秀博士后提高至30万元。每年选送一批优秀青年人才赴国(境)外培养进修,根据培养时间和层次给予人才3万—10万元资助。

四是实施青年创新创业行动,大力引进潜力人才。从2022年起,持续实施青年创新创业行动,对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6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给予最高5.4万元、3.6万元、1.8万元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

五是加大遴选奖励力度,大力引进产业支撑人才。支持企业加大骨干人才引进力度,对认定后的优秀人才给予5万—10万元奖励;择优遴选一批卓越工程师,享受D类人才服务保障待遇。

六是采取扶持奖励措施,大力引育社会事业人才。一是面向教育、医疗卫生、人文社科、文化体育、考古文博非遗、社会工作等领域,遴选一批左右45岁以下的社会事业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给予20万元培养经费。二是鼓励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单个人才(团队)按不超过其薪酬的40%给予引才单位最高50万元补贴,同一单位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尊敬的张晨光委员,再次感谢您的重要提案,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并对我们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