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革郑州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在变局中开新局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民革郑州市委员会长期以来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有关问题的关心。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不容忽视的重要力量,是安置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和维护稳定的主渠道,是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是增加财政收入、涵养税源的主平台,是扩大投资、拉动消费和活跃市场的活力动力所在。数据显示,民营经济为郑州市创造了70%左右的地区生产总值、约60%的税收,提供了9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岗位。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近60%。工商注册登记民营市场主体超过200万户,遍布国民经济的19个行业门类。民营上市公司达到28家,占全市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74.36%。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129家(占全省4098家的27.6%),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9家(占全省394家的27.7%)。民营经济总体呈现出“运行稳定、结构趋优、贡献加大”的发展态势。但诚如提案所言,当前我市民营经济还面临着诸如:“市场冰山、转型火山、政策高山”三山难越,以及行业竞争激烈、创新动能不足、政策获得感不强,缺技术、缺人才等困境和挑战,亟待进一步改善预期、纾困解难、优化环境。针对贵委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改善预期提振信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一是树立和宣传企业家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各项决策部署,激励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迅速掀起新一轮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健康发展的热潮。在去年11月1日“郑州企业家日”表彰30家“郑州市优秀民营企业”、30名“郑州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基础上,接续办好第二届“企业家日”活动,弘扬优秀企业家的精神特质和先进事迹,讲好企业家故事,增强企业家的自豪感和坚定发展的决心。二是出台政策措施,持续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资金支持,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统筹使用市财政资金,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积极争取更多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引导帮助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开拓市场,突破发展瓶颈。推动《郑州市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三年行动方案》尽快出台,通过构建梯度培育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政策扶持等措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市场主体活跃、企业规模壮大、创新能力提升、企业上市踊跃的良好局面,为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支持稳健扩张发展,激励民营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深化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现代服务业新主体培育,建筑企业龙头企业培育,社消零平台企业培育,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健康发展。培育“顶天立地”大企业(集团),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后,每上一个100亿元台阶,给予100万元奖励。
二、梯度培育晋位升级,推动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成长的烦恼”,引导企业按照“创新型—专精特新—小巨人—挂牌上市”的路径,晋位升级、梯次发展。力争2024年新获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000家。一是扩容“培育库”。挖掘有潜力的小微企业,进入创新型后备企业库,做到应入尽入;集中精力做大专精特新群体,依托天使基金,与大学、研究机构、创新中心等专业服务机构结合起来,从专精特新后备企业中孵化出更多优质企业;主攻“小巨人”企业培育,对“小巨人”后备企业,设立培育工作台账,一企一策、把脉问诊、靶向补缺,确保实现预定培育目标。二是制定“产业链图谱”。结合我市20条重点产业链,区分上中下游及细分环节,制定“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业链位置图谱,选取服务能力强、技术力量雄厚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按产业链分类对接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在优质企业评审环节,对我市重点产业链内企业予以优先评价和推荐,引导企业按照“关键核心技术—产品—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链条创新发展。三是优化“要素保障”。围绕上级最新政策、我市产业链发展等方面,即将出台更加务实、可操作的《郑州市加快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若干政策》。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内,市财政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与省财政设备、软件投资不重复补助)。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善服务平台(机构)对专精特新企业服务机制,实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服务全覆盖。
三、加大力度惠企助企,为民营经济提供精准服务。一是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一方面,抓好政策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惠企政策“线上讲”“巡回讲”等宣传活动,用好新媒体手段,为企业提供权威政策解读和个性化政策匹配服务,不断扩大覆盖面,帮助企业克服“政策申报时间长、程序多”等前置认知,着力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知道、不了解、不会用”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大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贯彻落实力度。用好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机制,发挥领导小组统筹牵总职能,协调督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优化调整2023年底到期的阶段性政策,把好企业“脉搏”、增强政策制定的针对性、普惠性、政策申报的便利性,不断增强企业政策获得感。加大落实力度,推动形成帮扶民营企业合力,确保已出台政策企业应享尽享。二是健全服务民营企业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聚焦市场主体需求,调整完善助企纾困政策,持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涉企收费治理。坚持“点办理、批处理”,用好全省统一的“万人助万企”活动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亲清在线—企业问题直报平台功能,实现企业诉求线上闭环办理,线下多渠道解决,切实做到有诉即办、有诉必办,问题解决率达到97%以上。三是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市级以上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约200家,可以为全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可立足自身优势,重点在信息服务、创业辅导、创新支持、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孵化培育力度,指导小微企业向创新型企业方向发展。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将发挥专家团服务优势,在信息、技术、创新、融资等方面,以民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建立重点服务名单,做到服务数量有数据支撑、服务过程有台账可查、服务成效有案例佐证。四是帮助民营企业开拓市场。积极开展产销、产融、用工、产学研等“四项对接”活动,年度举办200场以上。支持企业参加各类经贸技术交流活动。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九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国际国内交流活动,支持企业利用展会平台,扩大企业和产品知名度,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广泛参与交流与合作,积极跨越“市场冰山”。五是进一步优化融资服务活动。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辅导直通车培训体系。研究建立“两库一基金”(郑州市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服务库、郑州市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需求服务库、郑州市专精特新企业股权投资基金),举办企业家上市辅导训练营;开展企业直接融资服务,围绕“六走进”(进链条、进园区、进平台、进基地、进集群、进专精特新企业),筹备成立一支专业的普惠金融业务团队,开展专精特新“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结合中小企业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重视引导天使投资,为优质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四、加强引导多措并举,促进民营企业突破“转型火山”。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对智能制造新建或改造项目,按照智能制造设备及软件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工信部门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服务型制造、5G全连接工厂、新型信息消费、大数据、网络安全等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称号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应用场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奖励。二是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化改造。支持企业和数据中心开展节能、节水、降碳、减排改造,项目达产后实际效益达到10%以上的,按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首次列入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数据中心、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能效、水效、资源综合利用“领跑者”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是支持民营企业素能提升。深入实施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组织领航计划企业家赴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开展专业性、专题性学习考察,遴选优秀青年企业家到中国500强企业参观考察;每年组织100名领航计划企业家到国外知名高校和知名企业培训考察,给与培训经费(除交通费外)补助,帮助企业家拓宽国际视野;积极与国内企业家开展互动交流、游学活动,开阔思路,不断提升我市企业家整体素质和水平;形成中高端体系化培训模式,区分企业高层、中层,全年培育重点企业800家(人)。探索“校企合作、产学研贯通”新模式,为企业培育输送适合岗位需求的技术人才,缓解企业“缺人才”不敢创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