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4-00099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4-09-20
  • 2024-09-20
关于完善家庭病床服务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0381号 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马靖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家庭病床服务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并提出宝贵意见。

您提出的建议第一条:“加大财政支持”。我们今年将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家庭病床服务工作,实施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家庭病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每个区县(市)自辖区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内选取2家工作开展较好(建床数量、服务质量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家庭病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单位,每家建设单位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对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按照每个结算医保病例(已撤床且纳入医保报销患者)每个建床周期(90天)520元的标准(建床周期不满90天的,按照实际建床天数测算补助金额),给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病床服务补助,主要用于弥补上门服务成本支出等。

您提出的建议第二条:“完善全市统一的家庭病床服务信息平台相关操作流程”。目前我们已经督促新益华公司深入平台使用单位调研,了解医务人员需求,持续优化医生端与护理端操作流程,最大限度方便医务人员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您提出的建议第三条:“解决医院存在两套系统导致的医保无法正常清算的问题”。

因家庭病床系统和医疗机构HIS系统两套系统均需要进行医保清算,目前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试点机构可通过两种途径进行:一是手工操作;二是完成系统对接。信息公司针对相关试点机构进行调研后,已确定优化对接方案:即对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试点机构业务系统进行院内HIS改造,数据上传家庭病床服务系统直接进行医保清算。目前,大部分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机构已进行系统对接,对接完成后,清算问题将予以解决。但仍有部分医疗机构因为费用或其他原因未完成系统对接,目前只能手工进行操作。后续我们也将建议医保部门对试点机构家庭病床患者和HIS患者分开清算。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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