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耿天宝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民办医养机构财政补贴资金进行后续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完善医疗设施设备,建立医疗部门与养老机构对口支援、绿色通道、双向转诊联动等合作机制。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在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机构规模化提升等方面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对政府财政部门补贴给医养结合机构的财政资金的也加大了监管力度。
一、综合监管持续加强。一是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落实监管重点、明确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市场。二是围绕养老服务机构登记管理、食品安全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落实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三是常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防范消除养老机构在消防、食品、医疗卫生、服务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卫健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加强对有政府资金支持的医养结合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审核项目单位提交的拨款申请,予以公示,发现项目实施单位经营异常的,暂缓或停止拨款。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同步将资金使用等数据信息上传至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在线监控平台,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三、主动学习,打造医养结合资金监管新办法。在全面学习、分析和研讨您的题案后,发现郑州市医养结合服务资金监管方面的确还存在一定监管政策空白。您的建议给我们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我们将充分听取和吸收您的意见和建议,明确医养结合服务领域资金监管范围、方向和一些具体的工作方法。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您的提案,整理完善郑州市医养结合服务业资金监管相关文件,完善相应的政策体系,全力提高全市医养结合服务领域防范、监测、预警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整体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老龄健康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老龄健康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