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4-00112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4-09-20
  • 2024-09-20
关于“三孩”背景下关注高龄孕产妇健康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0624号 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吴鹏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三孩”背景下关注高龄孕产妇健康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妇幼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提出的提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影响。 

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高龄孕产妇面临的健康风险,我们高度认同。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和生育观念的变化,高龄孕产妇的数量有所增加,这的确给医疗保健体系带来了新的挑战。为了更好地保障高龄孕产妇的健康,我们已经采取并将持续加强以下一系列措施:

一是加强孕前保健服务。在医疗保健机构设立专门的孕前咨询门诊,为有意愿生育三孩的高龄妇女提供全面的身体检查和生育风险评估,包括遗传咨询、生殖系统检查、慢性疾病筛查等,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个性化的备孕建议和指导。

二是优化孕期保健服务。充分发挥孕期产检作用,加强对高龄孕产妇常见并发症的监测和预防,如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胎儿染色体异常等。同时,建立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确保每位高龄孕产妇都能得到密切的关注和及时的医疗干预。高龄或有合并症、并发症的孕妇在孕产妇健康管理要求中,属于高危孕产妇,国家自2017年起就要求对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工作。不同级别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与本机构级别相匹配的医疗保健服务。对不同风险级别的孕妇,要求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下级机构将不属于本机构管理范围的孕妇及时上转,同时要向孕妇充分说明风险,征得孕妇的理解与配合,使其能够听从建议到上级机构继续进行围保。政府部门近年来持续加强各级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许多机构开设有孕期营养门诊、糖尿病门诊等,能够及时为患有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提供产科和其他专科疾病的诊疗与管理。对高危孕妇实行专案管理,定期随访,动态关注孕妇健康状况。

三是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在处理高龄孕产妇复杂病情方面的能力。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备,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和治疗的有效性。

四是完善产后康复服务。医院成立产后康复门诊,为高龄孕产妇提供身体康复、心理调适、母乳喂养等方面的专业指导和支持,帮助她们尽快恢复健康,适应新的生活状态。

五是加强健康宣教。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宣传、网络平台、孕妇学校等,向高龄孕产妇普及孕期保健知识和注意事项,提高她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使她们能够重视围产保健,定期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检。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高龄孕产妇健康问题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不断努力,完善各项工作,为高龄孕产妇提供更加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切实保障她们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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