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地质灾害隐患地区进行地质灾害征兆判别普及教育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重要价值和参考作用,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国内,尤其是地质灾害隐患地区进行灾害隐患普查和分类。对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预估,分类普查”建议的答复
我局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的“三查”工作要求,每年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今年3月2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通知》,全面启动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准备工作,在全省统一部署下,全面排查地质灾害在册隐患点,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隐患排查,全市共出动车辆152台、人员499人,排查了458处隐患点和高风险区点位,核销隐患点24处,其中,登封市15处、新密9处。
通过开展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在全市范围内划定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共涉及38个乡镇262个行政村,高风险区比照在册隐患点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切实探索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风险区”双控管理要求。高风险区风险点全部比照隐患点建立台账,落实乡(镇)、村(组)防灾工作责任。目前,在册隐患点、高风险区全部按要求纳入群测群防体系,落实了防灾责任,在册隐患点台账按照规定在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并随年度防治方案印发有关区县(市)、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关于“开展灾害预兆或者前兆普及教育,采用不同模式进行科普”建议的答复
我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将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作为提升地质灾害应急避险能力的重要防灾手段。在宣传培训方面,将灾害预兆或者前兆作为重点内容,通过入户走访、印发宣传折页、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常识普及工作。同时通过树立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标识牌、发放“两卡一表”等手段,明确告知每个隐患点的临灾征兆,让受威胁群众不仅知道“危险在哪里”,还让他们知道“危险何时发生”。4月23日—25日,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巩义市组织培训,专题安排了地灾防治基础知识和临灾识别课程。5月11日,我局启动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主题,采取播放防灾减灾宣传视频、悬挂主题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物品和现场咨询交流等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灾害预兆或者前兆。全市汛前准备阶段共组织地质灾害培训57场2770人,演练62场3870人,制作展板89个、条幅187条,发放宣传用品10573册(个)。
三、关于“在地质灾害隐患地区对极严重的隐患区安装地质灾害预警设施”建议的答复
2021年12月起,我市开始安装普适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了139台监测预警设备,包括表面位移GNSS、倾角加速度、土壤含水率、降水量、声光报警器等设备,监测地质灾害类型包括滑坡8处、崩塌9处,泥石流3处。今年省厅拟在我市再安装7处隐患点监测设备,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我局现已完成地质灾害“一张图”数据库建设,实现地质灾害隐患分布、现状等基本信息电子化,提高地质灾害预警会商研判的科学性。后期,我局将持续加大监测预警设备安装力度,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合理确定报警阈值,最大化发挥监测预警设备效力。
四、关于“增设地质灾害(自然灾害)预兆发现后的预警渠道”建议的答复
目前,我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由我局和市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由我局和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市气象局将郑州市天气数据向省自然资源监测和国土整治院推送,省监测院利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合模型分析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形成预报预警结果。预警结果达到预警级别时,在网络平台、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向公众发布(主汛期日常按照四级预警响应执行,四级预警不单独发布),并通过通信网络向各级防灾责任人发送、跟踪落实预警“叫应”情况。预警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范围、风险等级和防范建议等,目前已有预警渠道包括短信群发、微信群、郑政钉群、门户网站和郑州电视台天气预报滚动播报,今年将继续拓展网络发布渠道,进一步增强预警效果。临灾报警反映渠道主要是电话报送,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标识牌均载有所在地地质灾害管理部门联系电话和相应防灾责任人联系电话。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