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薛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盘活闲置低效用地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对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具有重要价值和参考作用,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建工作专班,凝聚工作合力”建议的答复
为解决存量建设用地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等问题,落实国务院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有关要求,聚焦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2023年9月5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实施,明确了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相关事项和政策路径。
按照上级指导要求,郑州市成立了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攻坚领导小组,并印发了郑州市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处置工作方案和批而未供建设用地盘活、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闲置土地处置三个专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为提升各单位积极性和压实工作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了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四挂钩”考核指标体系,经梳理统计,2023年郑州市共盘活低效用地35128.13亩。
二、关于“精准施策分类盘活,明确思路”建议的答复
在细化路径和分类处置方面,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托市专班,成立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局属单位和技术单位配合的工作小组,具体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相关工作。在产业用地转型升级和盘活利用方面,2022年12月24日,由我局代拟,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郑州市城市有机更新工作中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郑办〔2022〕58号),对存量工业仓储用地转型升级为新型产业用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结合城市更新行动,针对利用效率低下、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影响城市整体风貌的散乱低效土地,我局代拟的《城市更新土地规划相关支持政策(试行)》作为附件,随同《郑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郑政办〔2023〕18号)一并印发,对土地不同用途之间的相互转换路径、老旧建筑拆除重建、规划许可审批等相关事项,提供了政策支持,明确了处置路径。
三、关于“深入研究摸清底数”建议的答复
低效用地再开发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为进一步摸清底数、梳理路径,2024年我们启动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已经完成招标、合同签订、上图入库等事项。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广泛调研收集意见、找准瓶颈深入研究、分类梳理精准施策,扎实推进低效闲置土地盘活相关工作。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资源规划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做好监督,为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更有利的土地要素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