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景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急需调整》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对推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具有重要价值和参考作用,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和地下空间开发程序(建议一)
关于您提出的“确立地下空间开发的总体目标”建议,我局答复如下:
为规范地下空间开发管理,提高城市土地综合利用率,郑州市2010年参与制定《郑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郑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办理程序》,2014年、2018年和2021年先后三次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2021年印发了《关于印发郑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郑政〔2021〕14号),对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职能部门权责、地下空间出让方式、使用权、产权和经营权的规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为郑州地下空间开发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政策遵循。
二、健全制度,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建议二)
关于您提出的“建立高层协调机制,助推发展”建议,我局答复如下:
目前市政府已建立城建工作联席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地下空间开发过程中的难题,明确各方职责及协调机制,形成管理合力。市人防办也牵头建立了全市人防工程互连互通工作联动协调机制,负责协调推动人防工程互连互通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连通工作存在的问题。
三、分类实施,统筹推进人防工程互连互通(建议三)
关于您提出的“先行先试,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议,我局答复如下:
为加强地下人防工程之间以及人防工程与其它地下空间的连通,建立完善的防护功能体系,近期,我局与市人防办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人防工程互连互通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了连通要求、范围、实施程序等,从规划、审批、建设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并分别从现状人防工程连通、新建人防工程连通两个层面提出连通要求,加快推进城市重要区域内人防工程互连互通,建设完善的人防工程防护网络体系,提高全市人防工程整体防护能力。
四、以项目为牵引,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议四)
关于您提出的“利用激励政策引导城市地下空间良性发展”建议,我局答复如下:
一是鼓励社会资本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与人防部门和轨道公司配合,向社会推出一批地下空间项目,如绿城广场、青少年公园、郑东新区停车场等。坚持“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对外招商引资,促进人防工程建设,地一大道人防工程、德化街人防工程、动物园人防工程均是社会资金开发建设的大型单建人防工程。二是人防部门利用人防易地建设费,积极开发建设人防工程,将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开发项目纳入全省“三个一批”活动。十四五期间,全市至少建设3个单建式人防工程,服务社会停车或其它公益性设施。目前市人防办正在积极推进中州大道人防工程项目建设,正在办理前期手续。三是盘活现有人防工程,为社会服务。将秦岭路人防工程委托郑州市城市一卡通公司使用管理,充分利用其资金人才,发挥秦岭路人防工程的平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火车站东广场26000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进行改造,与地一大道进行连接,为火车站交通、停车服务,缓解周边停车难问题。
五、编制郑州市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规划(建议五)
关于您提出的“编制地下空间开发总体规划”建议,我局答复如下:
2018年,我局配合市人防办启动《郑州都市区主城区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及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该专项规划是编制城市详细规划的重要依据,是对城市人防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也是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2021年11月,完成了8个专题研究、地下空间规划、人防规划框架的编制,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后由于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调整,为保持规划的一致性,根据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意见和编制时序完成时间调整专项规划编制计划,目前正在完善成果内容,补充完善郑州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体系,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供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市人防办部门进一步加强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和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及维护管理工作,研究探索人防工程产权制度和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工程优惠政策;加快编制《郑州市主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专项规划》,合理、科学开发地下空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不断提高全市资源规划工作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