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17/2024-00033
  • 郑州市司法局
  • 政协提案
  • 2024-08-14
  • 2024-08-14
关于发挥司法职能优势 助力多元涉侨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案的回复
关于市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二次会议 第2024120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侨联界代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司法职能优势 助力多元涉侨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郑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郑州市律师行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提升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水平,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涉外涉侨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郑州市律师行业依法维护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权益,为我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生态。我们的主要工作是:

一、郑州市司法局与郑州市侨联共同研讨涉侨法律服务工作,推动律师行业侨联的建立

2023年7月,郑州市侨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韩莉一行到访郑州市律师协会,对在郑州市律师行业进一步推动涉侨法律服务工作和成立律师行业侨联组织,进行调研和探索。

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委统战部安排专人与郑州市侨联办公室协作,针对侨联组织成立流程、筹备小组组建、文件上报等进行交流。郑州市律师协会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开展郑州市律师协会涉侨人员情况调查的通知”,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事务所涉侨身份律师、实习律师情况调查,完善充实涉外涉侨法律服务人才库,为后续涉侨法律服务和建立律师行业侨联奠定基础。根据双方商议的工作安排,由郑州市侨联负责组建郑州市律师行业侨联组织,由郑州市律师协会予以协助配合。该项工作正在由郑州市侨联筹备中。

二、积极推动郑州“1+7”法务区建设,为涉外涉侨法律服务搭建平台

当前,郑州市正处于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提质进位、迈上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法治强”是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省委楼阳生书记、市委安伟书记也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去年以来先后多次就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引进高端法律服务机构作出重要批示。近年来,上海、厦门、深圳、成都、重庆等城市积极探索中央法务区建设,搭建高端平台载体,有序引导法律服务相关产业和资源汇聚,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显著效应,值得我市借鉴和参考。

从去年开始,我们开始推进建设具有郑州特色的“1+7”法律服务集聚区。“1”即龙子湖中央法务区。立足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定位,配套形成法律服务集聚发展高地、涉外人才引进培育高地、法治产业创新发展高地、法治文化创作展示交流高地,打造面向河南、辐射全国的法律服务高端平台。“7”为7个区一级法律服务集聚区,分别为金水法务区、郑东法务区、中原法务区、管城法务区、二七法务区、航空港法务区、惠济法务区。总的目标是通过“1+7”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在郑州市形成法律服务机构集聚度高、法律服务生态完备、民商事法律服务专业优势凸显的法律服务软实力多核心生态圈,系统性打造中部地区法律服务一体化示范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为涉外涉侨法律服务提供高效平台。

郑州市“1+7”法务区建设启动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柳拯、河南省司法厅厅长贺振华、郑州市委副书记吕挺琳、郑州市副市长石秀田等领导先后调研郑州法务区建设情况并给予高度肯定。新华社、大河报、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先后进行了采访报道,郑州“1+7”法务区建设已在全国范围内产生初步影响,各方反响良好。

(一)加强顶层设计,印发实施方案。2月2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郑州市“1+7”中央法务区建设方案,同步启动龙子湖中央法务区和金水、郑东、中原、管城、二七、惠济、航空港等7个区级法务区建设。3月14日,郑州市印发《郑州市“1+7”法务区建设实施方案》。随后,郑州市司法局在市政府官网进行了政策解读。“1+7”法务区定位于服务保障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2.0版和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以龙子湖区域为龙头,示范引领,抓点带面,着力打造服务河南、面向中部、辐射全国、联通国际的法律服务“新平台”,发挥高质量、全链条、广辐射的法律服务集聚效能。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郑州市法务区建设启动后,迅速引起各级媒体高度关注。4月23日,大河报进行了专版报道。5月10日,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以“中央法务区 郑州新起点”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5月28日起,河南法制报推出 “解码郑州市 ‘1+7’法务区”系列报道,关注中央法务区建设进程,小切口、大视角解读建设思路,为我省推进高质量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工作、提升 “法治软实力”营造舆论氛围。至6月6日,已连续刊发了6篇报道和1篇评论;并同步推出短视频,视频总点击量超1500万、点赞量达220万。新华网、顶端新闻等各类媒体也相继转发了有关新闻。6月7日,《河南新闻阅评》第83期以《解读法律服务 “新地标” 助力提升 “法治软实力”》为题,印发专刊,对郑州法务区建设予以关注和解读,受到省、市领导高度关注。

(三)加强工作指导,实现点面结合。在启动龙子湖中央法务区建设的同时,根据方案要求,指导和鼓励主城区内各个区及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适时启动建设各具特色的法务区。目前二七区、中原区已分别研究制定相关法务区建设奖补政策。二七区司法局与河南国弘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建设二七法务大厦,目前已成功签约6家律师事务所和1家其他类型法律服务机构。10月份正式运营后,二七法务区公、检、法、司、公证等部门和机构将同步入驻,为人民群众提供窗口服务。

(四)加强律师调解,多元化解纠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调研借鉴杭州律师调解市场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沟通协商,拟于近期启动郑州市律师调解市场化工作,依托郑州市商事调解中心,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推动形成具有郑州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计划通过2-3年的努力,在2026年以前,在队伍建设、案件来源、案件分类、司法确认、队伍建设、调解成效等方面形成具有郑州特色的律师调解市场化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律师调解工作试点成效,有效提升市域治理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建立完成与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相适应的诉源治理体系。目前,《郑州市律师调解市场化工作方案》(草案)已制订完成,拟以市中院、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形式印发。

三、认真落实“开放强省”工作导向,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涉外涉侨法律服务

郑州市律师协会为推动涉外涉侨法律服务的发展,近年来通过“引进来、走出去”开展了多方位的涉外涉侨业务培训和业务交流,建立和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合作平台,组建涉外涉侨法律服务团,培养律师行业涉外涉侨法律人才,开展涉外涉侨法律宣讲和服务推介,加强与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的联系机制,努力营造保障和支持涉外涉侨法律服务发展的良好环境。

郑州市律师行业涉外涉侨法律服务的总体目标是,到2026年形成与郑州经济发展和开放水平相适应的涉外涉侨法律服务体系,培育成规模的涉外律师事务所、仲裁委、公证机构,全市涉外律师总数预计可以达到200名左右,引进和培养国际商事仲裁高水平人才100名,备案的涉外公证员达200名;创建50个左右省级示范机构,积极打造一批符合郑州实际、体现内陆开放高地特色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拓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和服务。

(一)打造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加大对郑州涉外涉侨法律服务宣传推介力度。汇集整理我市外贸外资外包企业名录,以需求侧牵引供给侧,对应实行涉外律师白名单制度,建立分国别、分语种、分专业的涉外律师名册。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共建共享,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之间的交流合作。

(二)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产品供给能力。定期发布我市对外经贸发展动态和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信息,指导平台、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及时研究提供相应服务,推动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在本省、本市得到有效满足。鼓励我市法律服务机构围绕食品加工、建设工程、跨境电商等行业需求研发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产品,为政府涉外采购、外包服务、重大对外经贸活动和企业境外投融资等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三)建立郑州(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依托郑州市律师协会,在中央法务区登记设立“郑州市律师调解中心(郑州市商事调解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人民群众和涉外企业提供经济高效灵活的民商事解纷渠道。依托部分律师事务所等成立涉外商事争议研究中心,对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的矛盾纠纷特别是涉外涉侨法律纠纷,通过律师调解有效化解。

(四)成立郑州合规管理指导中心。建立合规管理指导专家库,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风险点提前监控,引导企业防控违法风险。指导涉外企业落实《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遵循法律法规、商业原则、国际惯例开展对外经济合作。

(五)建立郑州域外法律查明中心。依托涉外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域外法律查明中心,与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推动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参与域外法律查明平台建设,实时对接涉外涉侨企业法律需求,推广域外法律查明在投资经贸活动中的应用。

(六)启动郑州律所与港澳律所联营试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8〕12号)、《司法部关于扩大内地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地域范围的通知》(司发通〔2019〕10号)和我省实施办法,开展郑州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工作。

(七)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实务培训。邀请外资、外贸企业的公司法务、境外律师作为郑州市律师协会的特邀会员,加强互动交流,组织开展培训。加强郑州市律师协会与港澳律师会、境外律师协会的交流合作,依托“郑州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等平台,不定期选派两批政治可靠、立场坚定、具备良好外语能力和执业经验的律师到香港、新加坡等地进行涉外业务培训。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参考您的有关建议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支持郑州等地高质量建设中央法务区为抓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实施创新驱动,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建设内陆开放法律服务高地,为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生态。

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郑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杨雷法            联系电话:67651178

                        2024 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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