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兴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婚姻登记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将我市法院离婚判决生效信息接入婚姻登记系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由于法院和民政部门“信息孤岛”的存在,使基层婚姻登记人员难以有效识别假资料,出现重婚现象。今年年初,我们“河南省婚姻登记管理系统”已对接上最高人民法院定期推送的涉婚姻案由的信息数据,这对于健全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功能,增强婚姻登记核查的准确性,有效应对婚姻当事人骗取婚姻登记等违法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市一级婚姻登记处没有系统的开发管理权,只有使用权,目前我们正积极与省厅沟通,进一步整合婚姻登记系统相关数据,同时也在法律层面上向上级请示,并与其他地市学习交流,积极进行探索,为共享信息数据作为证明材料提供法律支撑,让群众在办理婚姻登记时真正能够享受“一站式”服务。
再次感谢您给予婚姻登记工作的关注,希望继续多提宝贵建议。
2024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梅江红 联系电话:6718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