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范红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郑州市乡村地名保护名录
针对提案建议进行答复。我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八大古都之一,悠久的历史留下了众多具有历史价值和丰富文化内涵的各类地名。为了保护弘扬地名文化,市民政局按照抢救第一,保护为主,传承发展,合理利用的原则,分别于2019年、2021年组织评选并公布了两批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内容涵盖、城市、乡镇、村落、自然地理实体等各类地名,各区县(市)也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县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对保护我市地名文化遗产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2023年,我市推荐的荥阳市汜水镇、新密市大隗镇、新密市曲梁镇,荥阳市汜水镇虎牢关村、荥阳市汜水镇汜水村、新密市超化镇超化村等3镇3村成功入选第一批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为更好的保护地名文化遗产,我市计划于今年开展第三批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评选和省级地名文化遗产推荐工作。
二、大力挖掘乡村村名、街名以及红色地名、农业地名等要素,凝练最具乡村特色的地名主题
针对提案建议进行答复。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乡村著名行动”,我市选取巩义市、新郑市、中牟县作为省级试点,先行开展。在“乡村著名行动”中,充分挖掘利用当地地理环境、历史文化、民俗特色等资源,推广建设乡村地名命名采词库,提高新生乡村地名文化内涵,在命名、更名中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坚决杜绝“大、洋、怪”等不规范地名在乡村地区滋生蔓延,用新时代的乡村好地名展示和提振美丽乡村精气神。
三、推进乡村地名品牌建设,推进农产品和农业旅游的品牌化
针对提案建议进行答复。近年来,郑州市发挥地名的地理标识功能,支持鼓励在乡村产业品牌宣传塑造中融入地名元素,培育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公共品牌,如荥阳柿子、中牟西瓜、登封芥菜、小相菊花、尖山金银花等,助力本地优质农副产品、旅游服务资源等推介推广。下一步,将进一步挖掘我市乡村地名文化,将优质地名文化资源推送给产业、文旅部门,助力郑州市打造出更多符合郑州乡村特色、地方特色文旅产业和优质农产品。
四、以地名文化遗产为抓手对区域性的村庄进行纵向和横向的资源梳理、整合
针对提案建议进行答复。以“乡村著名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互联网+地名服务”作用,推动地名服务与寄递物流下乡、工业品下乡、农村电商建设、在线旅游、智慧农业、乡村平台经济等深度融合,便利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根据产业发展集聚情况,集中营造具有区域特色或区域产业特征的村庄群落,必要时通过行政区划调整的方式,实现乡村经济、产业、文化的群落式、区域性繁荣发展。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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