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减轻低收入家庭校服压力 将消费留在本地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校服选购现状
校服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具有强化身份认同、增强团队意识、树立平等理念等功能。近年来,国家、省、市各级教育部门高度重视校服管理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制度,确保校服品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但校服选购涉及教育、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以及校服采购资金的非财政性等相关因素影响,导致目前校服管理存在采购标准不明确、学生家长参与度低、部门协调不紧密等问题。为加强校服管理,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学生正当权益,根据《2025年河南省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服选用购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结合贵委提案,我局组织对全市中小学校服选用方式、价格、款式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根据统计数据,我市校服集中采购具有以下特征:一是集中采购比例较低。以2024年为例,郑州市集中采购校服学校数534所,占全市中小学数比例为32%。部分县区(市)集中采购校服学校比例低于20%,如新密市14.02%,新郑市7.45%,荥阳市13.68%等。二是采购方式多样。各学校结合实际,选择适合本校的校服选用模式,其中189所学校采用第三方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占比35.39%;270所学校由家委会选定,占比50.56%;75所学校采用自主询价方式采购,占比14.04%。三是采购价格相对合理。集中采购校服的学校,因实际需求不同,采购校服款式、价格、数量也各不相同,但采购价格在1000元/套以内,有450所学校,占集中采购学校比例达到84.27%,有84所学校采购校服价格超过1000元/套,占集中采购学校比例达到15.73%。采购价格相对较高的原因为:一是多选用江苏苏美达伊顿纪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金阳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知名品牌,存在一定品牌溢价;二是采购款式件套较多,基本为1-2套春秋套装、夏季套装、冬季棉服,可满足学生全年四季穿衣使用需求。
二、校服管理有关规定及执行情况
目前,郑州市校服管理主要依据《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保〔2023〕212号)。其中,省校服管理工作文件对校服采购、校服质量、特殊群体保障均提出了明确规定。第一,校服采购须坚持“学生自愿购买”“适用、实用、够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第二,校服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明确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3《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严禁采购低于国家标准的校服。第三,特殊群众保障。对家庭贫困、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采取多种措施减免校服费用或无偿提供校服。鼓励供货企业按一定比例向特殊群体学生无偿提供校服,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
根据调研结果,集中采购校服的学校能够落实“自愿”原则,积极宣传贫困学生减免政策,要求中标企业严格落实校服质量国家标准,为学生提供合体、安全、舒适的校服。
三、关于推行校服超市、集中采购等建议
(一)校服超市和集中采购
关于提案中提到的在郑州设立校服超市,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定价,全市统一,公开招标,定点供应,统一校服采购方式、价格、品质,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校服质量。
经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意见,我们认为当前实施存在较大难度和政策制约。一是学生校服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履行的是校服监管职责,不具备校服价格审定的权限和专业能力,无法依法准确审核校服价格。二是省校服管理工作文件明确规定,“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不得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不得违反市场原则“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扰交易。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开展校服采购。
基于上述实际和要求,校服采购应充分尊重家委会的意见,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维护校服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校服超市和集中采购的建议,我们将充分考察研究先进地区成熟的创新经验,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建议,结合郑州教育实际,在条件具备时,审慎开展校服采购试点工作,为研究制定全市基础教育学校校服管理办法积累经验,为全省校服管理工作探索提供有益借鉴,推动我省、我市校服采购规范安全、物美价廉。
(二)建立市场准入机制
此建议我们认为十分合理和必要。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督促集中校服采购学校严把质量关,落实“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基础上,采购单位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并取得成衣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保障校服质量与安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局将常态化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包括学生校服在内的学生用品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定期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这些企业采购校服。
(三)推行校服监管码
此建议主要目的和作用是加强追踪溯源管理,和省校服管理工作办法中“明标识”要求一致。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在研究制定全市基础教育学校校服管理办法中,融汇省规定和提案建议,结合郑州实际进行细化完善,要求集中采购校服学校必须执行“明标识”制度,将标识要求、内容明确在采购和合同签订条款中,要求企业按要求执行,方便学生家长对校服相关信息进行追踪溯源,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智管溯源,阳光高效。持续推广使用省中小学校服管理系统,实现采购、质监、售后、备案各环节溯源,不断提升校服综合管理水平。
校服采购和管理事关教育公平与民生福祉。我市将把提案建议纳入校服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创新采购机制、强化技术赋能、联动多方共治,推动实现“质优价宜”目标。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