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2025069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仵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良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撑。
一、加大资金投入与多渠道融资(提案建议一)
各区县(市)高度重视,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监管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各项资金政策,做好项目谋划,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各类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资金支持,拓宽了资金来源渠道。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综合水价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已实现污水处理费收取的城乡一体化供水区域持续收取污水处理费。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布局(提案建议二)
印发《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4年-2025年)》,从统筹规划引领、原有设施改造和新建、强化设施运维管理和监管、强化资金来源及保障四个方面,明确18项重点任务,成立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计划用两年时间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整治提升。明确了牵头与配合单位,对工艺复杂、不符合实际、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的已建设施,因站施策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在2025年底前完成分类整改,确保设施长期、经济、稳定运行。因地制宜,对技术工艺不合理的设施及时优化调整处理工艺;对因村庄污水产生量极低或锐减的,设施就地改造成三格式化粪池;对村庄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设施无必要运行的,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不断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闭环体系,坚决稳住“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基本盘,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全域化、制度化, 配备各类垃圾桶约14.4万个,小型垃圾收集车6556辆,大型垃圾转运车407台,基本满足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需求,做到日产日清。全市农村垃圾全部运送至市域内6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满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需求。
推动农村改厕向“建管并重”深度转化,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农村改厕后期管护机制指导意见》,按照“政府引导、属地实施、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有偿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户厕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的“五有”长效管护制度,积极推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管护方式。
三、强化管理与运营机制(提案建议三)
按照《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持续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均当场交办,定期调度问题整改情况,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印发《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奖惩办法(试行)》,制定以污水治理成效为导向的奖惩政策,明确奖惩范围、对象、原则及具体措施等,明确奖励对象为上一年度实现整县运维(第三方运维单位为1-2家)区县(市)的第三方运维单位,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第三方运维单位,减轻运维经费压力,督促建成设施正常运行。
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积极探索推广“二次四分”“两桶一袋”等方法,推动各县(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市辖六县(市)普遍开展了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探索,推进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已创建国家级示范县和省级示范县各1个,省级示范乡镇8个,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行政村总体覆盖比例达到81.56%。
四、提高村民环保意识(提案建议四)
组织开展了“六五”环境日、“美丽郑州,我是行动者”等环保宣传活动,并不定期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充分运用新媒体等手段,大力宣传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农业农村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下一步,针对您所提其他尚未落实的建议,我市将进一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可行的将尽快在具体工作中予以细化部署实施,继续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全民治污,确保完成国家、省政府下达的农业农村攻坚目标,打赢农业农村攻坚战。
以上是我市就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的提案”落实情况,欢迎您继续关注监督我市的环境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