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2025116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同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碳足迹核算体系,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国内碳足迹发展现状
碳足迹是指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进行量化,通过碳足迹分析,可以明确碳减排重点,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2023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逐步建立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5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明确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加快研制产品碳足迹核算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按照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原则,研究制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到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2024年9月,由生态环境部指导编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了《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该指南是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国家标准,规定了产品碳足迹的研究范围、原则和量化方法等,为各方研究编制具体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提供指导。
二、就您关心的几个方面我市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统一核算标准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环气候〔2024〕30号)精神,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企业碳足迹工作开展全面调查,全面掌握我市企业碳足迹核算、方法标准、单位产品碳足迹结果等情况,为推进我市企业碳足迹管理工作提供支撑。依托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市轻工业协会等驻郑大学和机构,并联合相关行业龙头企业,围绕双碳基础理论、碳核算及碳资产管理等内容,先后开展磨料、服装、再生炭黑、小麦制粉、铝及铝制品等十余个行业的碳足迹核算团体标准研究,为下步推荐上升为国家层面团体、行业标准奠定基础。
(二)关于加强数据管理
一是提升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按照国家划定的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范围,依托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指导重点行业企业进一步规范碳排放数据核算,提升数据质量;组织企业编制填报质控计划、月度信息存证及温室气体排放年报,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二是开展碳排放数据专项执法。组织力量开展全市重点行业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执法行动,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碳排放数据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检查碳排放台账、检测报告、核算数据的真实性,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切实维护全国碳市场平稳运行。三是建立碳监测体系。2021年9月,以生态环境部启动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为契机,我市完成了碳监测综合管理平台的搭建,构建了高分辨率碳同化反演系统,实现了碳监测业务多源数据的整合融通、管理应用与分析评估;委托专业团队高质量完成2020-2022年碳排放网格化清单编制,准确掌握了全市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各类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清单质量得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高度认可,为郑州市碳排放同化反演提供基础数据。
(三)关于培养专业人才
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全国气候投融资与碳金融等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履职能力;依托全国碳排放权配额交易履约机制,多次组织碳排放重点企业参加碳市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培训,逐企宣贯新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全国碳市场行业扩围为契机,逐步扩大碳排放数据管理培训范围,组织水泥、钢铁、电解铝等扩围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参加模拟交易和履约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能力,提升企业碳排放控制意识;指导企业通过更新改造生产设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加大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方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四)关于政策支持
我市在低碳产品生产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方面,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方面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一是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示范引领作用。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推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积极采购和使用绿色低碳产品,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明确要求全市财政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渣土、水泥混凝土。二是以奖补形式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印发《郑州市支持重点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若干政策》,对首次列入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实施的光伏、工业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储能项目给予奖补,充分激发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动力,加快推动清洁能源在工业企业和园区规模化应用。三是强化金融资金保障。积极组织申报气候投融资试点,与郑州银行等各大金融机构深化合作,为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丰富融资渠道,营造有利于低碳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引导和促进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气候友好型项目,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三、下步工作打算
建立完善碳足迹核算体系,不仅有利于引导企业开发生产低碳产品,营造低碳市场环境,还有利于引导低碳产品消费,创造低碳产品需求,对于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您的提案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按照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4月22日下发的《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版)(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不得制定碳排放、碳汇、碳核算、碳交易等地方标准,以及生态绿色产品与价值评定地方标准。下一步,我市将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等依据国家产品碳足迹量化通则,积极参与国家层面的产品碳足迹核算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制定,探索建设细分行业领域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
二是提升碳排放数据监管水平。以碳监测试点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完善碳监测网络,持续开展碳排放同化反演研究,常态化开展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强化碳监测数据分析应用,为郑州“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撑;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质量管理,建立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反馈机制;持续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培训,提升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加强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引导市属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碳排放管理、绿色低碳技术等相关专业,培养一批碳排放核算、监测、核查、交易等专业人才;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碳排放双控领域的高端人才来郑创新创业,为碳排放双控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定期组织碳排放双控业务培训,提升各级管理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郑州市碳排放双控工作水平。
四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修订和完善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等相关制度,将碳排放双控要求纳入其中。研究制定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碳减排领域。加大对绿色低碳技术研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项目的财政补贴力度,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碳排放双控相关项目。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