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人才待遇,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冬季供暖设施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政策
一是落实好“郑聚英才计划”人才政策。涵盖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服务等各方面,对于民营企业人才引进培育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关于金融支持等方面,明确了“对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培养急需紧缺高端人才,经认定后分别给予用人主体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引才育才经费支持”、“支持企业加大骨干人才引进力度,对认定后的优秀人才给予5万—10万元奖励”等。关于住房补贴等方面,明确了“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5万、2万、1万元购房补贴”;在郑工作并经省市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含卓越工程师),在郑首次购房且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购房价格50%,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150万、100万、50万元购房补贴。关于子女教育等方面,明确了“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博士、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非郑户籍子女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确保各类人才子女‘应入尽入’”;同时,出台《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工作的通知》配套政策,对服务对象、政策待遇、办理流程等进一步细化完善。二是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如股权激励、绩效奖金等,提高人才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二、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建立供暖等人才政策落实监督机制
一是强化政策落实。“郑聚英才计划”政策发布以来,全市大力引进院士级顶尖人才(团队)、领军类人才(团队),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38万人;人才集聚推动创新动能起势跃升,7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奖励(全省占比53.8%),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800亿元,“专精特新”企业增至1129家,有力引领和保障了我市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人才住房安居方面,目前已投运6.5万套间人才公寓,95%以上开通供暖系统,其余部分未开通供暖房间也均配备空调,切实保障人才冬季取暖。二是加强监督保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或召开专题会议,就推进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人才办持续从抓好政策落实兑现、做好政策评估预研等方面发力,充分发挥市委人才办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压实各成员单位主体责任,用好智能化服务平台,建强人才工作者队伍,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同时,强化动态监测政策实施情况,加强人才工作过程管理,定期复盘研判政策落实情况,实施人才服务专干、定期走访、问题交办等制度,强化落实闭环管理,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确保政策落实成效。
三、实施与监督
一是强化激励保障,打造人才名片。郑州市设立“郑州企业家日”,评选表彰一批优秀企业家并给予高层次人才保障待遇。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督促市热力集团加快推动新用户报装用热各个环节,全力以赴保证具备条件的用户按时用热。针对人才公寓项目,在其申请入网阶段,加速推进供热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通过科学规划与合理调配,积极保障人才公寓、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小区的集中供暖需求;在用户报装过程中发扬主动服务意识,强化帮办代表、流程优化等工作措施,加快项目报装进程,全力加快用热进度。二是聚焦青年发展,激活用才活力。持续办好高校毕业生集中典礼、校地交流合作和直播“带岗”等活动。以青年发展型标杆城市建设为抓手,围绕青年人才需求打造宜业、宜居、宜乐城市场景,持续举办“郑创汇”国际创新创业大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等重大赛事,让更多有作为的青年才俊“名利双收”。高标准推进人才公寓集中供暖保障工作,为来郑人才提供温暖、舒心的生活环境。对全市范围内经政府认定的人才公寓项目执行民用供暖收费标准,有效降低了人才的居住成本,切实提升了人才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创新服务模式提升供暖保障水平。在供暖前期,主动与人才公寓管理单位对接,开展供热设施专项排查工作,科学优化供热参数配置,确保供暖质量全面达标。创新建立“党建 + 网格化”服务模式,专管员深入对接公寓运营方,建立协同机制,积极做好相关供暖服务工作。通过建立常态化走访、信息互通和应急联动机制,快速响应人才公寓住户的供暖需求,有效提升问题处置效率,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的供暖服务保障。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郑州市持续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一方面,举办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郑州专场、豫籍人才郑州行、院士中原行等大型活动,邀请全市重点科创企业参加,发放人才政策宣传页,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参观考察、项目签约、赛事路演等,持续强对民营企业人才政策的宣传引导。另一方面,通过“郑州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实时向社会推送最新人才工作动态、人才政策等信息,不断提高政策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营造尊重人才、重视人才、服务人才的浓厚环节及舆论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全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