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5-00186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5-08-26
  • 2025-08-26
关于保护支持民营企业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251049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孙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支持民营企业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公平竞争制度环境

一是持续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攻坚。在2024年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攻坚的基础上,印发实施《郑州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攻坚方案》,锚定“营商环境全省领先,进入全国超大特大城市营商环境评价先进行列;典型做法入选全国先进案例库、群众满意感明显上升”目标,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的难点堵点问题,强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限时清欠、规范市场监管检查、金融服务、降成本、招标投标领域腐败整治等六个专项攻坚行动,以攻坚成效带动营商环境在重点领域取得新的突破,让市场主体更有获得感、信任感、满足感。二是加快实现民营企业“非禁即入”。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排查、清理、整治各类市场限制民营市场主体准入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对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开展归集和通报,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准入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印发《关于加强报送市政府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工作流程,提高审查质效。多部门联合构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多元共治审查机制,整合审查力量,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大审查格局。

二、强化金融与财税支持

一是加强政银企合作,畅通融资渠道。针对行业、属地产业特点,举行高质量的专题银企对接活动。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打造“郑好融”普惠科创金融服务平台。“郑好融”平台构建“1+1+N”普惠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截至6月,郑好融平台入驻用户109.7万家,入驻金融机构116家,发布金融产品254款,解决融资需求3.62万笔,累计授信金额768.66亿元。加快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地方金融组织服务民营经济质量和效率。市农业担保公司银担合作稳步推进,已与18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构建了县乡村政担“三级”服务体系,做到县(市)有办事处、乡(镇)有服务站、村有联络点,担保业务逐步消灭“空白乡”、“空白村”。市中小担保公司携手邮储银行郑州分行、中原再担保集团创新推出“惠企春雨贷”支小支农专项产品。二是推动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政策执行期均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三、完善法治保障机制

一是多措并举完善司法保障体系。确定《2025年全市法院工作要点》,明确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注重把惩治违法、规范秩序与保障合同履行、促进生产经营统一起来,依法解纷争、促合作、利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最大限度降市场主体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深化府院联动,与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形成保护合力。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纠纷、买卖合同等纠纷遵循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的原则,安排专人为涉企案件当事人提供审核、立案、调解等“一窗通办”服务,实现快速立案、快速分案、快速调解,强化司法服务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二是着力构建案例示范体系。成立案例筛选小组,从已审结的涉企案件中选取涉及产权保护、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等领域的典型案例,确保案例兼具法律价值与社会意义。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一批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同步解读裁判要旨,向社会传递司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坚定立场。坚持开展送法进企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讲,引导民营企业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做实平等保护,高效清理涉企积案。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公正审理涉企行政案件,加大对涉企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赔偿等重点领域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坚持依法公正办理违法行政行为特别是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监督纠正不力等问题。对全市法院超期案件加强监督管理,逐月通报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对于延扣审不规范、工作拖延的案件承办人移交督察室问责处理。

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一是健全完善多层次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印发《郑州市健全完善多层次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各涉企部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增强政企工作互动性及政策科学性,更好为企业发展服务。各级政府、各涉企部门在编制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划中须充分征求民营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鼓励并促进民营企业参与涉及自身权益或与发展利益相关的政策、规定及措施的起草工作。二是依托“企业意见建议直达平台”,强化企业问题办理。为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加强企业家与党委、政府间的“键对键”交流,郑州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前期会同市智慧城市运行中心,依托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治理平台和全市统一移动办公平台“郑政钉”协同办公系统,开发设置“企业意见建议直达平台”,企业诉求“键对键”、随时提,各级“分派员”“接件员”线上直接处置,闭环管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实施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创新企业家培训。组织我市优秀企业家在科技创新、转型升级、资本运作、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产业链重组整合、新业态新模式构建等方面进行深入学习,提升企业家战略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截至目前,已联合清华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双一流”高校举办专题研修班24期,累计参会企业家5000余人次。四是设立“郑州企业家日”,评选优秀企家。自2023年起,郑州市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郑州企业家日”,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两届“郑州企业家日”系列活动,并对宇通汽车董事长汤玉祥、郑煤机董事长焦承尧等我市43名优秀企业家进行表彰,共给予一次性奖励3100万元,进一步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激励郑州市企业家群体勇于创新、以更高站位争当培育新质生产力“排头兵”的热情,持续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企业家的归属感和获得感,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全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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