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5-00198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5-09-09
  • 2025-09-09
关于创新驱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251209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常佰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驱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涉企债务清欠专项行动

持续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聚焦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拖欠,集中化解存量欠款,严防新增拖欠。将清欠工作纳入“万人助万企”活动年度考核、营商环境评价等考核体系,通过通报、下发督办函、约谈提醒、联合督导,向县区“一把手”下发提醒函等方式,加大清欠督导力度。做好新一轮拖欠企业账款摸排工作,督促县区用足用好国家化债政策,指导县区厘清底数,向上争取更多债券额度用于清欠,积极调整有关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偿还欠款,加大督导追责力度,将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严格履行清欠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全面盘清家底,逐项逐笔梳理核实拖欠账款情况,主动认领,扛实责任,制定推进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限期办结,突出清偿质效,确保组织有力、行动有序。

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一是人才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建立“1+19+16”人才政策体系(即1个市级主政策,19个职能部门的配套实施细则,16个区县市的配套支持政策),对人才予以全链条支持。研究出台了《郑州市产业骨干人才认定实施细则》,支持企业加大骨干人才引进力度,对认定后的优秀人才给予5万—10万元奖励,截至目前,已认定产业骨干人才2915人,产业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充分征集摸排企业技术、项目需求,编制《郑州市产业骨干人才(急需紧缺专业)需求指导目录(2024)》,并依托招才引智大会进行发布,实现供需匹配、精准引入。赋予重点产业领域年纳税1亿元以上、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业和行业头部企业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权。加大“中原英才计划”等申报支持力度,2024年我市入选人数较往年翻番。持续做好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博士)培养专项,支持55个项目入选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63个项目入选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设立“郑聚英才”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建立“事业留编、企业用人”模式,已首批统筹注入500个事业编制,用于解决企业发展急需人才引进问题。推行高层次人才认定“常态化+承诺制+容缺办”,实行快审快批、限时认定;建立人才举荐制,3名以上海内外同行业一流领军人才共同举荐,经评审可直接认定为相应类别的高层次人才。二是人才环境的优化与提升。组建由市人社、科技等15家相关单位业务骨干组成的人才服务专干队伍,向重点科创单位发放服务“明白卡”,建立人才工作事项交办督办机制,聚焦难点堵点,及时交办督办,推动解决问题。由原来的“奖人才”改为“奖单位”,对企业新引进培养急需紧缺高端人才,经认定后分别企业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引才经费支持。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出台《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实施细则》等文件,构建更加完善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住房保障方面,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符合条件的来郑青年人才按不同标准可享受首次购房补贴,同时对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社会事业优秀人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和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子女教育方面,将非郑户籍的博士、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可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医疗保障方面,将市域范围内的省属优质医疗卫生机构纳入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定点范围,开辟就医绿色通道。配偶就业安置方面,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按照对口相适原则予以妥善安置,暂时无法安置的给予每月5000元、最高6万元生活补贴。三是校企合作与联合培养。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创新平台。鼓励高校开设与民营企业需求紧密结合的跨学科专业课程,培养复合型人才。通过跨学科合作和联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民营企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加强交叉学科人才培养。聚焦学科建设与产业需求深度对接,支持郑州师范学院增设人工智能专业,助力郑州财税金融学院新建临空学院并增设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推动学院与相关企业就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等进行深入合作,计划今年下半年开学季招生45人。组织开展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对接活动,促进人才交流与合作。

三、坚持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

一是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快速提升创新能力。针对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和优先发展产业领域科技需求,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科研攻关,凝练并组织一批市级“揭榜挂帅”制重点研发专项及重大科技专项,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转型升级,激发创新活力,形成一批重大成果,促进了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其中民营企业承担市级项目占比约80%。二是立足司法职能,完善庭外重组与和解制度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积极探索庭外重组与和解机制的司法实践路径。建立“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在破产企业案前研判、职工民生保障、解除保全措施、完善税收政策、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招募投资人、打击逃废债、矛盾化解和维稳处突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切实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细化庭外重组与和解案件审理指引,制定的《关于庭内重整与庭外重组衔接制度操作指引(试行)》,规范案件受理、程序衔接、协议效力确认等关键环节,为当事人提供明确的规则指引。三是完善政策体系,推动融通创新。2024年出台《郑州市专精特新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4—2026年)》,通过推动创业创新、健全培育体系、加强金融支持、支持市场开拓、推动补链强链、提升服务水平、强化要素保障,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倍增、创新突破、能级跃升,构建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专精特新培育体系。建立了创新型后备企业培育库、省级专精特新后备企业培育库和“小巨人”后备企业培育库,广泛发动企业入库培育,做好入库企业的精准服务工作。结合我市20条重点产业链,制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产业链图谱和省级专精特新产业链图谱,推动企业入链补链强链固链。四是实施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创新企业家培训。组织我市优秀企业家在科技创新、转型升级、资本运作、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产业链重组整合、新业态新模式构建等方面进行深入学习,提升企业家战略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截至目前,已联合清华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双一流”高校举办专题研修班24期,累计参会企业家5000余人次。四是加快实现民营企业“非禁即入”。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排查、清理、整治各类市场限制民营市场主体准入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对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开展归集和通报,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准入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印发《关于加强报送市政府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工作流程,提高审查质效。多部门联合构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多元共治审查机制,整合审查力量,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大审查格局。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全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落实《郑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激发和提振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决心;二是积极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三是推动创新要素向民营企业加速集聚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重大科技创新活动;四是强化民营经济主体培育,实现经营主体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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