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文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慈善机构助力公立医院发展提案”(编号:2025092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慈善文化日益浓厚、慈善方式持续创新,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防汛救灾、助医助学、民生保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规定慈善活动的范围包含“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慈善机构助力公立医院发展,符合相关规定。我市公立医院与慈善机构的合作,已经形成了良好的运作模式和具体社会实践,并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目前慈善助力公益医院发展主要有两种合作方式:
一是慈善项目合作。郑州市市级各大医院均与郑州慈善总会合作开展了慈善项目合作,具体由医院设计相关医疗救助慈善项目与慈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针对在医院看病的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帮扶。项目执行资金由社会筹集或郑州慈善总会向市财政局申请福彩公益金进行资助。如: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相关儿童眼病项目,针对到医院看病的儿童进行相关慈善医疗救助。2024年,郑州慈善总会申请郑州市福彩公益金支持郑州市9家公立医院9个慈善项目合计285万元。
二是慈善基金合作。郑州市市级各大公立医院和部分私立医院在郑州慈善总会等慈善机构成立了医疗慈善基金,根据双方签订的慈善基金协议,由慈善机构进行公开募捐资格备案,医院向特定企业或社会公众开展相关募捐活动,筹集的善款定向用于在医院看病的困难群众医疗支出或者针对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培训等。2024年,郑州市11个公立医院与郑州慈善总会合作成立医疗慈善基金,共筹集使用慈善款945万元。
除郑州慈善总会外,各区县(市)慈善总会也积极与各级医疗卫生部门合作,开展了“光明助困、慈善同行”、“呵护心灵、一路同行”等慈善助医助困项目,上街区慈善总会资助区卫健系统购置家庭上门就诊巡诊车,登封市慈善总会为登封市中医院、石道乡卫生院开展医疗设备提升项目,对慈善助力公立医院发展做出积极探索。
慈善组织是社会团体,不具备行政职能,因其属性原因所开展具体活动应本着“依法商定、自觉自愿”的原则,且其资金来源为社会捐赠,与经济发展情况息息相关,具有不确定性,应作为助力公立医院发展的补充。建议由各公立医疗机构与当地慈善机构具体协商为宜。
此外,民政部门作为慈善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将积极引导慈善组织配合公立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慈善项目合作,设立医疗慈善基金,提倡双方加强联系,促进慈善助力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慈善事业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2025年8月29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67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