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25-00081
  • 郑州市民政局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2025-08-29
  • 2025-08-29
关于加强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20250986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韩勇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提案”已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4年我市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人大执法监督、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考评,按照“覆盖全市40%的城镇社区和10%的行政村,每个乡镇(街道)均有1个能够提供配餐服务的老年食堂(中央厨房)”的要求,全市建成645个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其中老年食堂220个、老年餐桌100个、老年助餐点325个),超额完成了省市民生实事任务。通过解决家门口“一碗热饭”,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开心养、就近食需求。

一、破局助餐行业困局,激发养老服务新动能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案例推广。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大力宣传老年助餐政策和服务举措,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积极性,提高老年助餐服务政策知晓度。二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探索“物业+、餐饮机构+、地产企业+”等助餐模式,持续探索多元化运营模式,加大对公私合营模式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有实力、信誉良好的餐饮企业参与。进一步加强社区与周边企业、学校、养老机构等的合作,拓展合作领域,鼓励周边企业为社区食堂提供食材配送、设备维护等全方位服务,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例如,河南亚新物业在京广路街道开设“荞麦香”社区食堂,紫荆山南路街道与地产企业联合打造“悦小厨·妈妈餐厅”,郑东新区打造“三爱餐厅”幸福助餐项目,高新区董府家宴酒店融入锦华苑社区网格化开展助餐送餐服务。三是落实税费减免水电气热优惠2024年制定了《郑州市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提供场地租金优惠支持无偿利用公共服务用房、农村集体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权属房产用于老年助餐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积极探索水电气热“定量定比”优惠落实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已经拟制《郑州市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暂行办法》,提请政府研究后出台,对符合条件的助餐服务机构给予运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就餐补贴。

二、织密助餐服务网络,构建全域覆盖新体系

一是优化助餐服务场所布局。综合考虑老年人口分布、助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坚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改建相结合,完善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点等基础设施配置。城市社区按照“一刻钟助餐服务圈”,优先在老年人口相对集中、助餐服务需求较大,交通相对便利、区位相对优越的位置合理布局。二是补齐农村助餐服务短板。农村地区优先在留守老年人相对较多、居住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布点,最大限度发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功能,增强可持续运营及服务能力。鼓励农村偏远地区根据村民意愿,采取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三是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支持养老机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等提供老年餐食配送服务。鼓励支持街道(乡镇)社会工作站、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资源和力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今年,将坚持“一拓两抓”的工作思路,持续发力,积极构建模式多样化、服务有标准、运营可持续、质量能保障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一拓”即拓服务半径覆盖,将建设重心从覆盖基本转为提质增效,在城区范围新建50个老年食堂,进一步扩大助餐场所服务保障半径。“两抓”即抓服务示范带动,一是抓好城区示范性助餐服务点建设,依据省里的标准新建或提升现有设施功能,建成25个城区助餐服务示范点;二是抓好村级示范性助餐服务点建设,优先依托原有幸福大院等符合条件的服务场所提升改造和无障碍设施改造,建成50个村级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站点。

三、筑牢助餐安全防线,守护老年饮食安全底线

一是防范各类安全风险。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现场制作餐食的,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不需要现场制作的,应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备餐、就餐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采用集体用餐配送方式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当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指定专人负责查验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严把质量关。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购买食品安全等相关责任保险。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按照《河南省老年助餐服务质量监管工作指引》,依职责联合开展抽查检查,按规定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结合助餐服务价格、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扶持政策。对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运营管理等规定的,收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具备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采用透明可视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内应当公布价格、补贴情况和接收慈善捐赠等信息。鼓励邀请老年人、社区居民代表参与食品安全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指引,持续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水平,让老年人享受更有品质的晚年生活。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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