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白向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学校医务室与社区门诊和临近医院合作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学校卫生机构的分类和职能
《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规范》(WS/T10019-2024)于2025年3月1日实施。该规范指出,依据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学校卫生机构分为学校卫生室和保健室。其中卫生室作为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工作,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而保健室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其职能与卫生室在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等方面基本一致,但在医疗服务的提供上相对有限,主要侧重健康管理和预防工作。寄宿制学校应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应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郑州市学校卫生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2023年9月统计数据,郑州市中小学校1696所,其中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仅有277所,占比16.3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据此,全市仅有277所(16.33%)中小学具备开展诊疗活动的资质,其余中小学校均不能开展。
三、加大学校医务室与社区门诊和临近医院的合作
您提出社区门诊医生与学校临近医院医生定期到学校坐诊的建议是解决学校卫生人员不足的有效路径之一。这一模式在新冠疫情期间已经得到了实践验证,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0年11月,郑州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医队伍和校园医疗卫生站(卫生室)建设的方案》(郑办〔2020〕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37号文明确了部门职责:市委编办指导各区县(市)编制部门核定社区卫生中心校医编制、岗位,保障移交在编校医编制身份;市人社局指导各区县(市)人社部门保障移交校医人员身份、工资待遇;市教育局稳妥做好现有校医队伍移交转换和校园医疗卫生服务站(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市卫健委要选派具有执业资质的医务人员担任校医,建立完善校医培训、管理体制。
37号文出台后,各级卫健部门积极响应,向学校派驻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学校卫生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2021年12月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寄宿制和600人以上非寄宿制中小学保证有1名校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占比为91.64%。然而,随着新冠疫情形势及防控政策的变化和调整,到2023年3月,这一数据较2021年底减半。经与部分区县(市)教育局、学校沟通了解,发现派驻校医撤回的情况较为普遍。
要实现学校医务室与社区门诊和临近医院合作,目前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卫健部门能否持续派驻人员并保障其待遇,以确保可持续性和稳定性;二是校医室能否通过卫健部门验收核批,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点(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保证合法行医。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人社、财政、卫健、教育等多部门协商合作。如能有效解决,教育将与卫健联合建立完善相关管理、考核制度,积极推进学校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和学校卫生健康保障工作,为师生提供更优质的健康服务。
四、开发学校医务室与社区门诊和临近医院线上共诊模式
因社区门诊和临近医院医生接诊人员较多无法到达学校现场接诊时,采取学校医务室医生视频连线医院医生共同诊断的方式,可以第一时间确定学生身体状况,初步判断病情,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弥补了线下医疗资源不足的短板。然而,实施该模式的前提是必须解决建议一中提到的两大问题,即学校必须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且卫生室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点或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有具备这些条件,线上共诊模式才能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顺利开展,真正发挥其在校园健康保障中的作用。
五、招聘优秀医疗人员并注重学校医务室现有人员培训
为不断提高校医理论与实践水平,提升业务能力,市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教育局围绕学校卫生与健康工作,每年至少组织所辖学校校医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每年确定不同主题,聘请来自郑州市卫健委、郑州市疾控中心、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红十字会等专家、教授开展授课,确保培训的权威性和实用性。在传染病高发期,我局也积极与郑州市疾控中心联合对所管学校的校医集中开展加强相关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应对传染病的应急处置水平,筑牢校园健康防线。关于提高医护人员薪资待遇,吸引优秀专业人才加入的建议,市教育局也希望能够得到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市教育局始终秉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将学生的身心健康视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推进校医队伍建设与保障工作中,市教育局将持续积极地向上反映当前校医配备不足、队伍稳定性有待提升等问题,全力争取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局委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与高效协调,为学校卫生工作的优化提供坚实保障。
我们深知,守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不仅仅是学校一方的责任,更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紧密合作,才能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市教育局也将积极构建家校社“三位一体”协同育人体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每个学生都能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