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821951/2025-00103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5-10-13
  • 2025-10-13
关于整顿电动车不规范充电和乱收费问题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251018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雷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顿电动车不规范充电和乱收费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收费行为的建议

2024 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精神,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将规范电动车充电收费行

为作为保障民生、推动绿色交通发展的重要举措,并建立“市级统筹、区县主责、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将充电设施监管纳入民生实事考核体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国家及省级政策在郑州落地见效,同时与郑州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郑州市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工作方案》,明确以“明码标价规范化、收费标准透明化、设施建设标准化、监管执法常态化”为目标,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整治工作。聚焦居民小区充电设施电价执行问题,重点核查是否按规定执行居民合表电价(0.568元/度)。在我局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1763个居民小区已落实合表电价。

二、关于加强宣传引导的建议

我局通过向社区、物业公司及相关电动自行车充电企业发放政策提醒函、行政约谈等方式,宣传相关电价政策,促使相关企业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建立了“投诉即查、查必有果”的快速响应机制。2024 年以来,共接收充电价格相关的投诉举报640件,其中投诉359件,举报281件,均已办结,案件办结率 100%,有效震慑了部分不法商家的价格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居民小区、商场、写字楼、公共停车场等充电集中区域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6800余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企业3213家次,针对未明码标价、价费混合标注等问题,对企业进行提醒告诫和行政指导约谈1285次,推动1816个居民小区充电设施、84个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实现价费分离并规范公示。坚持“查处一案、规范一片”原则,严厉打击违规收费行为。经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的不断努力,不规范充电和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并取得一定成果。在抓好正向引导的同时,对违反明码标价行为的运营单位郑州炬鑫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河南雁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对河南拓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当场处罚,有效震慑了部分运营单位的不法行为,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规范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既是保障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在下步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充电设施 “布局更合理、收费更透明、监管更高效、群众更满意” 的目标。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发改部门、住建、工信、财政等部门探索制定充电收费的公示内容、格式和位置,努力推动国家、省、市相关电价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建立多渠道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形成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充电服务行业的整体水平。如遇到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过程中价格违法情况,可通过12315热线、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做到有举报必受理,有违法必查处,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妥善处理消费者的诉求,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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