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完成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采集填报工作,落实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台账化管理,确保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据可查。二是加强技术培训。邀请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围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及相关政策开展专题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做好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和帮扶,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电视等媒体等宣传方式,提高养殖场户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三是强化分类指导。督导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及后期运维管理,确保养殖场设施设备可持续运行。鼓励畜禽养殖场户与粮食、蔬菜、瓜果等种植大户结对,就近构建粪污资源化利用小循环体系,规范农村畜禽散养行为。四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粪污处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农办牧〔2025〕6号)的通知》,安排部署各区县(市)以村为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印发《关于加强2025年春耕备耕期间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构建废旧农膜回收体系。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快白色污染治理 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将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中牟新区通过农村垃圾运输系统,将收集的废弃地膜混合物运送到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焚烧发电,其他区县(市)将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培训班10余期,实地宣传200余村,普及农膜使用者15000余户,悬挂条幅80余条(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2025年上半年地膜使用量为1631吨,回收量为1583吨,回收率为97.1%。
(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一是积极实施谋划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印发《郑州市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郑农〔2025〕6号),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专项验收。共认定6家企业(合作社)符合补贴要求项目企业(合作社),下达补贴资金323.4万元。二是加大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五化”利用技术推广,提高综合利用水平。三是完成秸秆台账建设。如期完成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摸清各区县(市)主要农作物秸秆产生利用量,为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数据分析依据,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
(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印发《关于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市农药装废弃物处理工作培训会议,各区县(市)回收处理体系基本建立。其中新郑、新密、登封体系较完善;巩义、中牟采取第三方开展;其他地区依托农资经营门店建立体系,荥阳正在完善回收体系及相关监管台账。中牟新区自2018年起由农业农村部试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今年申请财政预算123.04万元,6月13日重新开展招标,预计7月底完成;惠济区是2020年农业农村部试点地区,现有暂存库6座、回收点130个,采取“谁经营、谁使用、谁回收”模式,收集废弃物7.5吨并全部无害化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然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实际成效与群众期待仍存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力推动此项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财政扶持。积极指导区县(市)申报中央财政、发改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全面谋划市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借助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农民法律意识。同时,推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先进模式和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行业指导力度,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不按要求回收及随意丢弃、焚烧秸秆行为的执法监督,确保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为我市农业绿色发展建言献策,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不懈努力!
特此回复,不当之处,请予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