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5-00102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5-09-22
  • 2025-09-22
关于加快推进无陪护病房试点的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20250318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九三学社郑州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无陪护病房试点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无陪护”病房对于减轻患者家属负担、规范医疗秩序、降低院感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层面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医疗机构探索“无陪护”病房模式。我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学习借鉴福建等地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逐步推进试点工作。

自2018年起,我市便开启了无陪护病房的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我们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除提案中提及的郑州人民医院、郑州市骨科医院和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以外,2022年5月,郑州市中心医院在原有“一对一”专职服务的基础上,探索出“小组驻科”式无陪服务模式,患者家属不用陪护或陪而不护,由专业的护理员为患者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照护服务;2024年12月,巩义市人民医院推出无陪护病房,为患者带来了全新的就医体验。2025年1月,巩义市公立中医院老年病科紧跟步伐,推行无陪护病房,为二级医院开展无陪护病房工作树立了良好的典范;同月,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推出了“无陪护病房”“无陪护养老”养护模式,为居民朋友们解决了“一人住院,全家奔波”的难题。这些试点医院的成功实践,为我市进一步推广无陪护病房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关于“加大推进力度 扩大应用范围”的回复

2025年6月,省卫健委、人社局、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我市选取郑州市中心医院和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作为郑州市首批开展医疗机构上报省卫健委,同时要求全市三级医疗机构同步推进。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科室病种特点、患者病情需要、自理能力程度和护理级别等要素,优先在一级护理住院患者占比较高的科室探索开展,不断总结经验,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逐步提高无陪照护病区比例。同时,积极与医保部门沟通,将免陪照护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通过医保减轻群众部分负担;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提供无陪照护服务险种,形成“患者自付一点,保险补充一点”的双层保障体系。

二、关于“加快体系建设 提升服务水平”的回复

无陪护病房模式的推广,对护理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委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学习《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善护理员培养管理体系,加强对护理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统一认证的护理员执业证书。同时积极推动“医—校—企”三方合作,通过“订单式”培养、定向委培等方式,建立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的护理员队伍。

三、关于“加强宣传引导 树立全新理念”的回复

医疗机构通过院内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患者座谈会等形式,向患者及其家属详细介绍无陪护病房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专业护理团队的优势等。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无陪护”病房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逐步转变“患者住院必须家属陪护”的传统观念,提高社会对无陪护病房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为无陪护病房的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无陪护”病房的推广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市卫健委将以此为契机,持续优化服务模式,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医疗服务。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