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5-00108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5-09-22
  • 2025-09-22
关于打通百姓在家门口康复的最后一堵墙的提案答复
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20250432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常升委员:

您提出的“打通百姓在家门口康复的最后一堵墙”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社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作为保障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阵地,建立和完善便捷、负担得起的“家门口”的康复服务,对于提高患者生命质量,提升家庭幸福指数,减轻社会和政府负担,减少医疗资源压力具有重要意义。打通在家门口康复的 “最后一公里”,是解决群众就近康复、便捷康复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我委将基层康复服务建设融入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全局,通过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学科建设、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我市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基层群众的康复需求。

一、前期工作情况

(一)强化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建设,筑牢服务根基。基层医疗机构是群众就近享受康复服务的主阵地,统筹推进硬件建设与功能完善,确保服务可及性。一是加大投入,完善康复服务有关设备设施。2008年-2010年,依托我市“三年行政村卫生室建设”工程,市卫生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为全市2209所行政村卫生室和107家乡镇卫生院各配备了一套价值5000元和1万元的康复设备;2014年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实施方案》,投入约160万元,为16所新建的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配备了价值10万元的16台(套)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康复设备;2019年以来,全市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2023年以来,全市基层卫生持续推进“打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五个100”实践样板”活动。大力实施“强基层、促提升、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改善业务用房、设备设施等基础条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服务能力。开展了全专结合、医防融合、医养结合、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健康服务,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服务设备设施更加完善、服务条件显著提升。全市中心乡镇卫生院和30%左右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具备医学康复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培训,培育康复服务队伍,提升服务能力。2008年以来,依托每年的国家、河南省基层卫生人员“骨干医生培训计划”、基层医疗机构专病专科培训、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专科医生进修等继续培训项目,科学规划,有计划、分批次的安排基层医护人员参加康复护理、康复治疗师培训。培育康复医学专业技术队伍,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三是资源下沉,加大对基层康复服务的帮扶力度。建立“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帮扶机制,组织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乡镇卫生院坐诊、带教,指导基层规范开展康复评估、治疗方案制定等工作。建立城市“医联体”,上级医院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技术指导、业务查房等技术帮扶,不断推进优质康复资源向基层延伸。支持县级医院建设康复医学中心,辐射带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服务能力提升,逐步实现 “大病恢复期下转基层” 的良性循环。

(二)优化医保政策支撑,释放服务效能。医保政策是引导康复服务下沉的关键抓手,加强和医保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破除制度障碍,努力争取医保政策的支持,积极做好康复项目的医保报销政策向基层延伸。

(三)建强康复人才队伍,提升服务质量。人才短缺是制约基层康复服务发展的瓶颈,构建多层次培养体系,夯实人才支撑。一是推进现有人员转型提升。对基层全科医生、护理人员开展康复专业技能培训,参照“全科医学转岗培训”模式,设置康复理论、实操技能等必修课程。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常态化推送康复适宜技术视频、案例解析等资源,逐年提高培训覆盖率。二是扩大专业人才供给。积极引进医学高校康复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对到基层从事康复工作的毕业生,给予政策倾斜,稳定人才队伍。

二、关于您的意见建议

我委高度认同您的建议,下步将会同医保、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康复服务的医保报销政策向基层延伸,努力实现康复服务项目医保报销政策惠及更多的群众。

(一)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开设康复科。制定统一建设标准,推进规范化建设。参照国家、省相关规范,结合我市实际,鼓励和大力扶持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康复科(门诊),明确人员资质、科室设置、空间面积、床位数量、设施配备等标准。基层医疗机构按标准建成康复科(门诊),配备运动疗法、作业疗法等基础康复设备,满足脑卒中恢复期、运动损伤等常见康复需要,满足群众的康复需求。

(二)关于“放开医保康复定点审批”。我委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将达到康复科(门诊)建设标准、具备康复服务资质,符合基本服务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康复服务医保报销范围,群众在基层接受康复服务的,能够享受与二、三级医院同等医保待遇,切实减轻群众康复服务的经济负担。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便捷、优质、经济的康复服务,不断提升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目前,市医保局《关于将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康复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印发,正在广泛征求意见。

感谢您对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积极提供宝贵的意见建议,促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的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为建设健康郑州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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