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5-00045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政协提案
  • 2025-05-30
  • 2025-06-05
关于积极推动健康照护师+融入生育友好型社会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25020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何艳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动健康照护师+融入生育友好型社会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健康照护师的职业培训和认证(建议一)

国家层面已构建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长期照护师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有效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2024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颁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按照整体性、等级性等原则,满足健康照护师现实需求,为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提供支撑。11月,两部委又出台《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聚焦解决长期照护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进以岗位使用为导向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建设。2025年4月,国家医保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健康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作出安排,强调严格规范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郑州市积极落实相关政策,2025年4月19日,全国首场长期照护师(五级)认定考试在江苏南通举行,使用国家统一开发的权威考试题库,分为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两部分,为我市开展相关培训和认证提供了经验借鉴。

二、完善健康照护师的执业保障和激励机制(建议二)

国家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增强职业认同感、归属感,提升长期照护师队伍凝聚力,从多方面部署重点工作,为完善执业保障和激励机制提供政策支持。去年12月,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已明确除省本级外,选取基础条件相对成熟、职工医保基金运行良好的郑州市按照先职工后居民的推进策略尽快启动实施。目前,郑州市正在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建设,该制度的落地实施将有效助力健康照护师职业发展。目前,郑州市已做好推进制度实施的相关准备,长护险制度实施后,将指导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做好用工需求、学历技能、岗位适配等分析,明确就业培训数量规模和培训评价层次等需求,确保培训与就业供需衔接、动态平衡,为健康照护师提供更稳定的职业环境和发展空间。

三、推动健康照护师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建议三)

国家出台的《关于颁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和《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健康照护师的职业标准、技能等级认定程序等内容,为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提供了依据。2025年4月,江苏南通作为全国首个考点,全面建立考评制度规范体系,涵盖考核管理办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等21项文件,从人员报名、考评专家确定、试题存放等全过程保障公平规范,为全国各地提供了可参考和复制的经验。郑州市将加强工作调度,重点关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健康照护师职业发展规范有序。

四、促进健康照护师职业与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建议四)

南通市首批证书的颁发标志着我国长期照护师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随着健康照护师职业的发展,将不断带动医疗设备、康复器材等相关产业链的创新和升级。郑州市在推进长护险制度建设过程中,将会同财政、民政、卫健、人社等部门,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推动健康照护师职业与医疗、养老、科技等行业深度合作。同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氛围,促进健康照护行业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财政、民政、卫健、人社等部门加快推进我市长护险制度建设,在健康照护师人才建设工作上,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我市长护险制度实施以后,将认真指导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做好用工需求、学历技能、岗位适配等分析,明确就业培训数量规模和培训评价层次等需求,有效确保培训与就业供需衔接、动态平衡。二是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工作调度,重点关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工作开展、新增持证技能人才等情况。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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