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新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506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的提案》已收悉。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通过深入的调研和大量的事实,实事求是地提出了我市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对进一步优化我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自《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把措施落到实处,努力改变市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无序的局面。一是夯实“门前四包”责任,各区(开发区)明确区、办事处、社区的工作任务,压实沿街单位、商户“门前四包”责任,同时鼓励医院、商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采取市场化模式,将其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有效释放内部停车空间。二是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位),按照“因地制宜、应划尽划”的原则,在市区道路特别是乱停乱放重点区域统一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点(位),建立台账实行编号管理。同时,结合实际进一步调整优化禁停区和限停区。三是按照“功能实用、样式美观、环境融合”原则,组织各区(开发区)因地制宜采用围栏式、沿边式设计,在停车需求较大的点位设置“口袋停车场”及非机动车分类停车区。将郑州地铁口附近区域作为设置“口袋停车场”及非机动车分类停车区的重要点位。四是加大违停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常态化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围绕重点区域、主干道、重要路段等进行集中整治,及时发现和处置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五是加强文明停车宣传。结合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停车理念,全面提高公众知晓率。持续开展“啄木鸟”志愿者活动,建立文明劝导员制度,形成市民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市区停车乱、停车难的现象有了明显改善。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再接再厉,严格落实省市要求,科学组织、细化措施,确保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安全平稳运行。
第一,规范市场经营,进一步进行排查整顿。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标准车辆的行为,督促商家清理不符合标准库存。同时,在新国标实施前,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提醒消费者购买合规车辆。
第二,完善车辆技术鉴定,进一步严格依法处罚。协助相关部门,建立专业的电动自行车技术鉴定机构或团队,制定明确、统一的鉴定标准和流程。加强对道路上行驶车辆的抽检,准确鉴别车辆属性,引导其在相应车道行驶。
第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处罚。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学校教育等多种渠道,普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法规和常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倡导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
第四,协助整治私自改装行为,加大对私自加篷、改装、改型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强对非法改装商家的打击,从源头遏制改装行为。
第五,强化执法力度与标准,加大查处力度。协助相关部门制定统一、明确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违规处罚标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确保执法严格、公正、规范。建立违规行为记录系统,对屡罚屡犯者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如增加罚款金额、暂扣车辆等。
市城管局将结合自身管理职能与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开发区)一道竭尽所能地规范好、管控好、维护好市区的非机动车管理秩序,不断提升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