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090/2025-00037
  • 郑州市林业局
  • 政协提案
  • 2025-09-29
  • 2025-09-29
关于“打造全流域、市场化、多元化黄河生态保护机制郑州样板”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20250664号提案的答复

贺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全流域、市场化、多元化黄河生态保护机制郑州样板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的答复工作。在局有关领导的统筹协调下,由相关处室认真进行了学习讨论。经研究,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背景现状

2004年11月,河南省政府批准成立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保护区沿黄河分布,西起巩义市康店镇井沟村,东到中牟县狼城岗镇东狼城岗村,涉及巩义市、荥阳市、惠济区、金水区、郑东新区、中牟县等6个县(市)、区的16个乡(镇、办事处) 106个行政村。保护区全长158.5公里,面积37441.4公顷。

郑州黄河湿地位于黄河中下游的过渡地带,是我国中部地区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湿地之一;同时,由于郑州黄河湿地位于我国三大候鸟迁徙通道的中线通道,从而也成为我国鸟类重要的繁殖地和越冬地;郑州黄河湿地也是郑州市重要的区域小气候调节区、稳定区,并且是郑州市战略后备水源地。

二、意见建议

一是建立生态补偿政策。建立并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弥补群众因生态保护而损失的收益,对构建生态环境共建共管共护社会氛围有一定促进作用。2024年4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生态保护补偿可以采取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多种补偿方式。建议我市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政策,既能保护生态、增加群众收入,又能对保护区的管理工作起到良好的助力作用。

二是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探索建立政府补偿加市场补偿相结合的多元化补偿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护,拓宽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发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撬动作用,通过项目合作、绿色金融贷款、人才培训、就业转移、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扩充补偿要素,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建立“造血”型补偿模式,着力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从而带动沿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持续健康提高。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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