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17-01060
  •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 统计信息,国土资源
  • 2017-10-09
  • 2017-10-09
2017年1-9月国土资源主要统计指标简析

一、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分析

2017年,郑州市获取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978.0000 公顷,涉及农用地1818.4000公顷,其中耕地1600.1333公顷。截至目前,已经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919.8667公顷(不含单独选址项目),涉及农用地904.2043公顷,其中耕地682.4486公顷。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情况

2017年1-9月郑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上报8批次,建新区面积123.1168公顷,同比下降33.21%;拆旧区面积125.0322公顷,同比下降33.0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批回4批次,建新区面积71.7403公顷,同比增加75.03%;拆旧区面积72.6937公顷,同比增加74.44%。

(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情况

2017年1-9月,郑州市预审建设用地项目总计280件,同比增加86.67 %;拟用地总面积1846.6773公顷,同比降低35.42 %。预审项目拟占用耕地685.7764公顷,同比降低20.71 %。预审项目中交通运输用地511.1453公顷,同比降低16.06 %;能源用地6.2913公顷,同比降低19.54 %;水利设施用地1.2411公顷,同比降低83.27%,降低幅度较大;其他用地1327.9996公顷,同比降低40.59 %。

(四)建设用地报批情况

2017年1-9月,郑州市上报建设用地(含单选址项目)总计33个批次,同比降低10.81 %;用地总面积为981.431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557.7778公顷(基本农田22.9215公顷)。

市本级上报1批次,用地总面积45.0888公顷,同比减少96.95%,不含耕地;中牟县上报12批次,用地总面积414.6031公顷,同比增加125.78 %,其中占用耕地198.4687公顷,同比增加69.77 %;荥阳市上报2批次,用地总面积50.3067公顷,同比减少73.22 %,其中占用耕地22.4976公顷,同比减少81.06%;新郑市上报8批次,用地总面积209.8753公顷,同比增加59.26 %,其中占用耕地142.0130公顷,同比增加103.90 %;登封市上报5批次,用地总面积124.9889公顷,同比下降43.94%,其中占用耕地75.8522公顷(基本农田22.9215公顷)。

(五)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情况

2017年1-9月,全市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共计148批次,总面积4527.7226公顷,同比降低10.66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304.1011公顷,同比降低15.12 %;新增建设用地中涉及农用地转用面积3227.0958公顷,其中耕地2656.8811公顷,未利用地77.0053公顷。去年同期,新增建设用地中占用耕地80.64%,今年占用耕地80.41%。2017年1-9月经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总面积295.1089公顷,占总面积的6.52%,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72.4125公顷,占批准建设用地中新增建设用地的8.24%。其余建设用地均经省政府批准。单选址项目用地296.2003公顷,同比减少21.58 %。

(六)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2017年1-9月郑州市累计完成耕地占补平衡39批次(含单选址项目),总面积623.9178公顷,同比降低61.36 %。在完成耕地占补平衡情况中,自行补充耕地13个批次,补充耕地面积227.8096公顷,同比下降8.18%;易地补充耕地26个批次,补充面积396.1082公顷,同比降低71.02 %。与去年同期相比,占补平衡总面积有所降低。

(七)土地整治项目情况

2017年1-9月,郑州市无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和竣工。

(八)土地储备情况

郑州市2017年1-9月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储备总计53宗,面积493.94 公顷,与去年同期减少26.67%,环比增加5215.78 %;存量建设用地收购储备11宗,面积19.66 公顷,同比减少72.75%,环比增加1331.82 %。

(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2017年1-9月,郑州市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523宗,总面积为6986.2624公顷,同比增加154.91%,环比增加770.71%。

从供地类型上看,商服用地供应348.7880公顷,占供地总量4.99%,同比增加9.07%,环比增加427.00%;工矿仓储用地供应548.9708公顷,占供地总量的7.86%,同比增加2.05%,环比下降24.32%;住宅用地供应1312.6167公顷,占供地总量的18.79%,同比增加39.60%,环比增加203.67%;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供应1442.5659公顷,占供地总量的20.65%,同比增加520.51%,环比增加1021.26%;交通运输用地供应1682.3760公顷,占供地总量的24.08%,同比增加137.17%,环比增加3891.90%;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1650.9449公顷,占供地总量的23.63%。

由此可见,供应最多的交通运输用地,占供地总量的24.08%;其次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占供地总量的23.63%;再次为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住宅用地及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占地面积较少。

从供地方式看,出让供应523宗,面积2235.7756公顷,占总供地面积的32.00%,其中,协议出让24宗,面积19.9024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0.89%,招拍挂出让499宗,面积2215.8732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99.11%;划拨供应1000宗,面积4750.4868公顷,占供地总面积的68.00%;租赁及其他方式供应为0.0000公顷。如图7所示,郑州市2017年1-9月各供地方式供应土地面积以出让和划拨为主,其中出让的主要方式为划拨。

(十)建设用地价格情况

2017年1-9月,郑州市综合地价3480元/平方米,同比上涨6.81%;商业用地价格4122元/平方米,同比上涨6.98 %;住宅用地价格4787元/平方米,同比上涨7.19%;工业用地价格739元/平方米,同比上涨2.21%。商业用地出让最高价34200.1779元/平方米,高于均价829.70%,同比增加25.51%;住宅用地出让最高价17330.3393元/平方米,高于均价362.03%,同比下降72.38 %;工业用地出让最高价1023.0652元/平方米,高于均价138.44%,同比增加53.84%。

(十一)土地登记情况

 2017年1-9月,郑州市办理土地登记共计509宗,同比增加16.48%。其中,新增土地抵押登记196宗,面积50.7488公顷,抵押金额7979217.2200万元;抵押登记注销313宗,注销面积70.9287公顷,抵押金额12574616.6300万元。目前,郑州市已有的土地抵押登记共计1026宗,总面积309.1924公顷,同比减少90.78%,抵押金额6727129.3444万元,同比下降33.77%。

由于所统计的土地情况增加量只统计不动产登记土地抵押受理量,未统计历史土地抵押补录情况,但土地抵押注销情况统计,包含对历史土地抵押的注销和不动产登记土地抵押注销两种情况,所以土地抵押注销的基数大于不动产登记的土地抵押数量,所以,统计结果会出现有负数的情况,并且,期末=期初+期内增加-期内减少,所以统计结果会出现负数。

(十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情况

截止9月底,郑州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共计53626.5267万元,同比降低17.02%;其中上缴中央财政16087.9580万元,上缴地方财政37538.5687万元。

(十三)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运行正常

截至9月底,全市共有采矿许可证107个。无新立采矿许可证,注销采矿许可证0个,采矿权出让个数为0。

(十四)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17年1-9月共计发现违法用地365件,同比增加155.24 %,涉及土地面积168.32公顷,同比增加300.86%。其中耕地面积50.64公顷,同比增加198.76%。本期所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已全部立案,结案146件,结案率40%,罚没款651.38万元,无收回土地,移交纪检、司法人数为0。

(十五)矿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171-9月,郑州市未发生矿产违法案件。

(十六)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2017年1-9月,郑州市未发生大的地质灾害,无人员死亡和经济损失,说明郑州市地质状况相对稳定。

(十七)信访情况

郑州市2017年1-9月共计收到信访来信25件,与去年同期上升56.2500 %;接待来访51批次186人次,批次同比增加218.7500 %,人数同比增加210.00%。其中集体访5批次54人次,批次与去年相等,人数同比增加22.73 %。

从目前来看,来访原因主要是违法占地和其他,分别涉及5批次14人次,59批次155人次。

二、土地利用与管理态势分析

(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同比上升,农转用中耕地面积比例增加

同比来看,郑州市1-9月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增加36.74%,其中农用地增加41.89%,耕地增加39.84%。本年度获取增减挂钩指标同比下降39.61%,安排使用建设用地面积919.8667公顷,其中农用地904.2043公顷,农用地中耕地682.4486公顷,与去年同期安排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均有所增加。本季度数据的增加,主要是由于郑州市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打好推进新型城镇化这张牌,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着力推进“三区一群”、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用地需求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用地增加,主要是郑州市按照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安排部署,着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易地购买复垦券B券11650亩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上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无论是同比还是环比都发生很大变化,主要是由于开发区中有新划入托管区,统计口径发生了变化。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大幅提升

2017年1-9月,郑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大幅度提升。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同比增长154.91%,环比增长770.71%;新增建设用地同比增长174.66%,环比增长844.47%。而成交价款同比增长26.480%,环比增长284.57%。从供地方式来看,以出让方式供地所占比例较低,占供应总量的32.00%。供应总量大幅度上升表明,随着“十三五”的推进,尤其是随着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各类用地需求较多。成交价款变化幅度较小表明,在出让方式中,划拨用地占较大比例,这与郑州市重点工程项目落地、民生、公益类基础设施项目较多息息相关。

(三)违法违规用地形势依然严峻

2017年第1-9月,郑州市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65件,同比增长155.24%,环比增长34.19%;涉及土地面积168.32公顷,同比增长300.86%,环比增长56.97%。已立案查处365宗,立案率100%,查处结案146宗,结案率40.00%。违法使用土地的形势依然严峻。

(四)耕地保护压力依然较大

2017年1-9月,郑州市实际补充耕地面积623.9178公顷,同比减少61.36%,环比增长6.38%。虽然环比有所增长,但是实际补充耕地面积基数较小,且没有竣工的土地整治项目,易地补充耕地依然是我市落实占补平衡的重要途径,然而全省范围内已备案的高等级耕地资源非常稀缺,各地对自己的耕地资源更加重视,我市易地补充耕地的难度也在逐渐加大,“占优补优”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计划指标的使用和建设用地报批。

(五)用地粗放,闲置浪费现象普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有待提高

一些地方土地利用主要放在争取用地指标、占用新增建设用地上,而不是考虑土地的节约集约,土地闲置浪费、低效利用现象普遍存在。具体表现在土地利用粗放,标准厂房建设标准偏低,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闲置现象严重。

土地供应紧张、用地矛盾突出看似完全是量的问题,但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质的问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以及土地批而未用现象一直存在,使得土地供应紧张进一步加剧。

三、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7年,是郑州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积极推进和全力支持 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重要一年。通过实行差别化用地标准、实施规划统筹管控、改进用地计划安排、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和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有序推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土地和资金要素流转,优化市场配置,满足各类用地需求。

(一)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突出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在土地调整完善中已结合环保部门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做到地尽其力、优地优生。从单独的规模控制转向规模控制与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度控制并重,重点抓好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科学确定各分区和地块用途,提出控制指标和限制条件。在土地利用总体调整完善中,我市要求各地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必须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实行产业分工和功能定位。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的衔接,力求在规划的期限、规模、区域范围、发展方向、功能指标等方面取得一致。

(二)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着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我市自2013年5月30日之前使用周转指标批复的增减挂钩项目我市共有54个批次,面积23880.51亩,截止2017年4月30日前已归还周转指标5215.29亩,剩余18662.22亩未归还。按照省厅、市局工作要求,2017年应归还指标9330.93亩,截止目前已归还4077.70亩,完成2017年任务量的43.70%。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存在已验收的拆旧区与在国土资源部在线监管备案系统不一致现象,对于此类问题,待全部完成验收后,统一对拆旧区进行调整;部分县(市、区)拆旧区内存在有部分农宅不能拆除的情况,拟按项目管理有关程序申报区位调整。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责任,把握好时间节点,善始善终,尽全力完成工作任务;多措并举拆旧促复垦。拆旧复垦是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重点、难点,能否顺利拆旧复垦,决定着土地增减挂钩的成败。督促各单位要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拆旧复垦工作;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工作奖惩机制,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拆旧复垦任务的地方,除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搬迁外,暂停所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已批但未归还周转指标的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审批;对于归还指标困难的单位,拟通过购买复垦券B券方式归还指标。

(三)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资源这个两难命题,历史性地摆在我们面前。2017年,通过严格的规划、我市耕地减少速度有所缓解。但是,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耕地保护的压力依然很重。规划调整完善中,上级下达我市市本级耕地保有量目标425.41万亩,而2016年我市耕地面积413.86万亩,加上耕地易地占补平衡面积、购买复垦券B券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基本能完成耕地保有量目标,但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耕地保护形势非常严峻。出现这种现象最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农民保护耕地意识逐渐淡薄,在耕地保护过程中,缺乏公众的参与与决策,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缺少参与的热情。毫无疑问,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必将有更多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耕地保护不单单是土地问题,应该融于城乡统筹发展改革当中,要想真正使耕地保护落实到位,必须全方位进行改革。强力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发挥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对破坏耕地的行为能够及时严肃的处理。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的维护,关系到农民的长远生计。耕地是粮食安全的载体,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最根本的就是保护耕地。严格土地管理,直接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

(四)不断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探索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从违法用地数量上来看,同比增长155.24%,环比增长34.19%,违法用地数量呈上升趋势,违法用地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工作中,探索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一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内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建设用地包括审批、供应、使用、监管等环节,矿产资源开发包括矿权审批、储量评审、日常监管等环节,这些环节由国土资源系统不同的部门来完成,如果能够紧密依靠系统内设机构,各尽其职,共同设防,就可以有效地预防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发生。系统内部防范土地、矿产资源违法关键在于,执法不只是执法监察机构一家的事,而是大家共同的事,各内设机构都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好关口。二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共同制止和处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合作联动机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后,一方面责令违法当事人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一方面通过抄告制度将违法行为告知发展改革、监察、农业、建设等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共同制止和处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电力和市政公用企业不得通电、通水、通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工商部门不得登记。部门形成合力,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2017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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