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73/2018-00003
  • 郑州市园林局
  • 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18-03-05
  • 2018-03-05
  • 报告
  • 郑园林〔2018〕34号
郑州市园林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郑州市园林局以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为契机,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抓手,以深入推进“五单一网”制度改革为重点,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平台,创新行政执法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有力地推进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务工作、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同等位置,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常抓常议。上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郑州市园林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要求,形成了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的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组织,完善机构。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专门在全局范围内抽调1名业务精,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政策法规处工作,专职从事法治工作,有力的促进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为了更好地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诉讼工作,我们专门聘请了河南坦言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局法律顾问,印发了《郑州市园林局法律顾问制度》和《郑州市园林局行政调解实施细则》。

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无论是教育培训,还是学习考察,凡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需要的,都给予大力支持。今年先后选派多人参加省、市法制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我局在8月份在郑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组织了全局系统负责法治工作的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邀请省市专家进行授课,又组织两次专题法治讲座,一次是邀请局法律顾问为局机关中层以上人员讲解法律实务,一次是11月份邀请河南省财经政法大学苟吉芝教授为局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二、加大园林绿化法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全社会爱绿建绿护绿意识。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根据市里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2017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和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学习,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意识和水平。

二是积极开展《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宣传工作。我局结合“绿满商都 花绘郑州”系列花展,利用媒体、板报,展板、电子屏幕、宣传画册等方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园林绿化成果和法律法规,普及园林绿化知识,提升群众的爱绿护绿意识。  

三是精心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公园广场这个有利条件,采取板报、电子屏幕、展板、发放宣传页、设置咨询点等方式,向社会宣传国家宪法日活动主题,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系,不断提高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2017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服务指导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按照“权限法定化、职责明晰化、程序合法化、行为规范化”的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抓基础、抓制度、抓规范、抓服务上。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了以主要领导负责、部门领导组织并直接参与、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实施的园林绿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按进一步细化了各处室、单位的职责与分工,规范了权责事项公开、调整的原则,明确了责任追究。

(二)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努力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一是认真完善和落实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公共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聘请专职律师作为全局系统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合同签定、规范性文件拟制、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等工作,努力使各项行政决策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决策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政府工作规则》、《郑州市园林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郑州市园林局行政合同法制审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有效的提升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三)认真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努力提升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按照《郑州市园林局推进2017年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一是全面实施行政指导。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把行政指导纳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转变执法理念,构建园林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在具体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努力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园林绿化行政执法模式。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执行力。按照省、市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了行政许可的集中受理、集体研究等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进程,按照“双公示”要求,在作出行政行为7个工作日内,主动在“双公示”系统公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等行政执法信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四是继续完善并深入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日常办案中,严格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预先法律审核制度、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和罚缴分离等各项制度,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只罚不管、随意执法等不良现象。

全年共勘验复查许可证349处,勘验率、复查率为100%。行政处罚共受理举报、转办件337起,回复337起,回复率、满意率为100%,立案14起,结案14起,罚款330800元,挽回经济损失650余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各类占绿毁绿行为,有效保护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成果。

(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努力提升园林行政执法队伍综合执法能力。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项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法律素质,不定期进行行政执法明察暗访,规范执法办案人员的行为,督促人员文明执法,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五)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落实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郑州市园林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布、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审查。日常工作中,对每份出台的文件都要进行文字、格式、政策法规、法制方面的审核,按时向市法制办进行备案并及时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布,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证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全年共审核出台规范性文件5件,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件、失效规范性文件17件。

(六)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为了更好的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执行《郑州市园林局行政审批工作流程》、《郑州市园林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管理办法》、《郑州市园林局行政审批日清周结工作机制》、《郑州市园林局关于建立实行行政审批七项制度的通知》、《郑州市园林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电话(网上)预约办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人员管理、岗位责任、工作规范、业务流转、档案管理等重要事项,保证了行政审批办公室的规范化运行。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我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实行限时办结、信息公开、预约服务等优质服务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局办事大厅实行“双休日、节假日预约服务”和“工作日延时服务”举措,申请人由于堵车、天气等特殊原因需要下班后办理业务的,或者申请人由于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在双休日、节假日办理业务的,电话预约后,大厅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或下班后加班办理。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启动《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修订工作,加强《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强化爱绿护绿建绿观念,进一步提高园林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是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三是进一步厘清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权责界限。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强化与执法部门的衔接与沟通,确保违法必究,坚决捍卫园林绿化成果。

总之,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开拓创新,努力建设法治园林、法治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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