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22/2022-00009
  • 郑州市财政局
  • 统计,统计信息
  • 2022-03-07
  • 2022-03-07
巩固脱贫攻坚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继续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我市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880万元。截至目前,已拨付衔接资金42591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资金12051万元、市本级资金30540万元。

巩固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过渡期内,全市财政系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工作举措、政策措施等从脱贫攻坚全面转向乡村振兴,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坚持在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延续、优化、调整”的原则分类优化调整, 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把工作做实做细,增强脱贫稳定性。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按规定安排使用资金时,统筹兼顾脱贫村与非贫困村,在县级可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到县衔接资金不超过30%的基础上,将市级到县衔接资金提高至不超过50%的比例,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着力推动均衡发展,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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