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837439/2015-00011
  • 郑州市商务局
  • 机构,职能
  • 2015-12-08
  • 2015-12-08
郑州市商务局机构职能
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郑州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

(二)研究拟订全市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招商和项目推进工作,推动全市外资、外贸、外经工作的协同发展。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拟订全市对外开放长远规划、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工作;负责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内限额以上外商(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事项的事前服务工作。

(五)拟订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对外贸易工作,服务和培育对外贸易企业,依法对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进行申报和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标规则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大众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业务。

(六)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执行国家、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贸易和承接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招商及项目促进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工作; 依法颁布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件。

(七)拟订我市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境外投资的管理和促进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总体规划;拟订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及地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负责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审核和市场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市商贸城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流通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政策,推动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领域节能减耗、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研究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繁荣市场消费政策;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动流通品牌建设;组织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听证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十)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对成品油、拍卖、旧货流通、租赁、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订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研究拟订全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市商务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二)研究拟订会展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申报、统筹指导并规范管理以郑州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大型经贸交流活动。

(十三)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

(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负责电子商务行业管理,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工作。

(十五)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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