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省重点储备项目征集、选报和动态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年度省市重点项目遴选的征集汇总和动态调整等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运行分析、监测。
(三)负责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工作。
(四)承担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