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5085/2017-00023
  • 郑州市供销合作社
  • 机构
  • 2023-01-10
  • 2023-02-02
郑州市供销合作社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

(一)承担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负责文电会务、督查督办、综合考评、政务公开、值班保卫、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提案办理、信息化管理、有关文稿起草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承担监事会办公室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

(一)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意识形态、统战、法制教育等工作;

(二)承担机关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组会议组织工作;

(三)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审核、教育培训、出国(境)人员政审、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四)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绩效综合考评工作;

(五)负责社员代表大会组织工作。

三、财务审计处

(一)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管理本级设有资产,争取国家、省、市各项扶持资金;

(三)负责内部审计和下属单位财会监管工作;

(四)组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作。

四、发展改革处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推动系统体制机制改革;

(二)负责系统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系统统计、业务目标管理、经济指标下达及考核评比等工作;

(四)负责系统大型商贸活动、对外合作项目、招商引资等有关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系统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夫产品、再生资源、电子商务等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委托的农资、棉花等物资储备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系统内市场经济秩序整顿;

(八)负责系统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对县级供销社、基层供销社开展业务指导。

五、资产管理处

(一)研究拟订社有企业和社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社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开展监督;

(二)代表市供销社理事会行使资产监管职能,负责市供销社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监督工作;

(三)负责下属单位、设有企业、主管社团的资产登记、处置、变更、统计、备案和监管等工作;

(四)指导县级供销社资产管理工作。

六、企业服务处

(一)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服务、拓展新型经营业务、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二)负责协调本级社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

(三)对本级社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设立、撤并进行调研和论证,并牵头组建或清算;

(四)负责出资企业的增资扩股及下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五)负责本级供销社、下属单位及社有企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工作。

七、信访处

(一)负责信访案件的受理、交办、督办、协调及群众来访接待等工作,统筹做好重大信访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负责信访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处置等工作,对直属单位信访稳定工作开展业务指导。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工作。

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