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房地产宏观调控、房屋交易、房地产市场管理和房地产档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房地产市场调控、市场管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市内五区购房资格审核、房屋核验和房屋交易工作。
(四)协助做好房屋面积测绘管理和房屋楼盘表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与成交价格申报审核、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事务性工作。
(六)协助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七)承担政策性房屋出售事务性工作。
(八)协助做好房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信用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九)负责房屋交易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工作;承当房产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编研、开发利用和查询服务。
(十)承担房屋交易政务服务工作。
(十一)协助征缴房地产契税。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