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安全、保密、财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党委会议和有关督办查办工作。
(二)研究室(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机关重要调研课题的计划、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研究性文稿;承担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审核协调;承担机关法律事务;负责统筹分析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开展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等提出决策建议;负责指导区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市管企业决策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规划投资处。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主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和境外投资进行监管;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对外合作交流。
(四)战略投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研究国有经济布局调整重大举措,开展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研究;负责对所监管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咨询;负责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事项开展平行论证;承担市管企业战略投资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资本管理处。负责落实国有资本运作相关制度规范,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研究提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管理相关工作。
(六)考核收益处。负责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审核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承办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有关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七)薪酬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研究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政策,研究所监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等事项并提出建议;负责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承担市管企业薪酬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企业改革处。负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区县(市)国企改革工作;拟定并牵头实施所监管企业改制、上市方案;改进所监管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九)财务监管处。负责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承担全市地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和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融资担保和债券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业务工作和财务人才队伍建设。
(十)综合监督处。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规和政策规定情况;分类处置、督办和核查监督检查、巡察、审计中发现移交的问题;指导所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工作。
(十一)内审与风险防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所监管企业风险预研预判并及时预警;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法律合规、内部审计、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重大事项提出决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市管企业内审与风险防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党建工作处。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精神文明、企业文化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统战工作。
(十三)社会责任处。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平安建设、信访稳定工作。
(十四)人事处。统筹推进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监管企业的人才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五)数据处。统筹本部门数字化改革和建设;负责信息化项目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创新应用;负责与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体系深度融合,开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智能化应用场景建设;负责本部门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国资监管数字化、智能化。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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