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事处。负责机关人事、编制、工资和干部教育培 训等工作; 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聘用 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党组会议、民主 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拟订贯彻落实上级“放管服”改革政 策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政务服务相关改革的中 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政务服务 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一网通办” 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
(四)审批改革协调处。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 工作;负责全市“权责清单”制度改革工作,审核、调整市级 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审批 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各部门创 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
(五)政务监管处。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实体平台体系 建设规范和管理标准;协调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含基层服务网 点)建设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发展;组织推进全市政务 服务环境优化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 管理;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工作;负责受理上级交办、 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纪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