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业农村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组织实施种植、畜牧、水产、农业机械化产业规划,落实农业结构调整和重大农业技术措施。
(二)承担智慧农业的运用、空间信息技术的农业运用相关技术性研究推广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节水农业。
(三)承担粮食作物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四)承担经济作物、畜牧业、水产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五)承担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技术培训指导。
(六)承担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教育培训服务和农业科技公共信息服务。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农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