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4-00051
  •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 机构职能
  • 2024-08-28
  • 2024-08-29
郑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受市农业农村局委托,负责涉农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一)负责市内五区及郑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兽医兽药(鱼药)、畜禽屠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水产种苗、种子种苗(含种畜禽)、检疫防疫、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及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等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三)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四)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

(五)受理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

(六)依法查处渔业、渔政违法违规行为。

(七)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本级的农业农村领域其他执法职责。

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救济途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郑州市农业农村局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郑州市人民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人可根据相关规定向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106号

联系电话:60857666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