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业农村及农业经济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协助推动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承担都市生态农业、数字农业、休闲农业等辅助工作。
(三)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农村产权交易等辅助工作。
(四)承担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五)承担农产品(含种植、养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技术性支撑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农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