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10-00001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业单位招聘
  • 2010-05-28
  • 2010-05-28
郑州市煤炭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郑州市煤炭管理局下属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
  (一)郑州市煤炭监察执法支队(副县级全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采矿工程专业3名,矿山机电专业3名,地质工程专业2名,计算机专业2名,网络管理专业2名,法律专业1名。
  (二)郑州市煤矿瓦斯水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正科级全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采矿工程专业2名,水文地质专业1名,煤及煤层气专业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郑州市煤炭监察执法支队聘用的采煤工程、矿山机电、地质工程专业须有普通高等院校煤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煤炭行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的(2008年以前毕业并参加工作的),可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煤炭专业大专学历;计算机、网络管理、法律专业须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特别是在煤炭行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郑州市煤矿瓦斯水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聘用的采矿工程专业(1名)、煤及煤层气专业须有普通高等院校煤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采矿工程专业(1名)、水文地质专业须有实践工作经验,在煤炭管理部门或煤矿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2007年以前毕业并参加工作的),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煤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报名。
  7、因涉及煤矿井下工作,除法律专业外,其它专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6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郑州市伏牛路145号)
  4、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参加工作时间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同时填写《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报考者在郑州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
  (2)报名费用:每人72元(包括现场采集照片费用12元)。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专业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招聘人数递减。对急需的专业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招聘名额取消。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专业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专业人数1:2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拟招聘专业人数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考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七、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1、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及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通知事项在郑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凡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做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有关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享受河南省招录公务员加分政策,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4、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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