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11-00010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业单位招聘
  • 2011-09-07
  • 2011-09-07
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我区城乡一体化经济发展,促进二七区经济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二七区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侯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马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二七区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侯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马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均为全供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如下:
  1、城市规划专业12名
  2、建筑学专业4名
  3、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4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不受学历限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河南省户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和时间:此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3日—9月25日
  上    午:8:30——11:30
  下    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航海路与京广南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逾期不予受理。有资格要求的,需出具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3、领取准考证: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证,于2011年10月6日8:30—18: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4、考试费:报名时每人交纳考试费30元。
  5、开考比例:同一专业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时,经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果报名人数过低或无人报名,递减或取消该专业的招聘计划数量。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研究生学历者以及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关招聘专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值计算(本人需出具免笔试申请)。
  四、招聘办法
  招聘按照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科目为专业综合知识(7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3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
  时间:2011年10月7日9:00——11: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2、加分项目
  凡参加我省招募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及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者,符合报名条件的,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报名期间须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3、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
  4、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
  5、考核
  依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原则上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对象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
  6、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示,公示7天。
  7、聘用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招聘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1、凡是参加、参与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3、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700603

 

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