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月16日面试资格确认期间部分专业岗位考生弃权及未通过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现将有关单位面试资格确认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月17日9点00分—12点00分。
地点:郑州市嵩阳饭店6001房间(嵩山路与互助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二、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证明材料;
(4)相关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5)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注意事项
(一)确认期内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监督电话:0371-67185381,邮箱:zzsyzp67185381@163.com
咨询电话:
郑州市民政局 0371-67180937
郑州市妇联 0371-67185436
郑州市文物局 0371-67189425
郑州市园林局 0371-67177625
综保区综合审判庭 0371—69520803
综保区人社局 0371—85908796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